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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居民医保

发布时间:2020-11-23 15:41 来源:龙子湖区人民政府
信件编号: 20201122001 来信时间: 2020-11-22 15:55
信件类型: 我要咨询 姓名: 孟****
内容: 尊敬的领导您好,请问每年交的250元城乡居民医保看门诊可以报销嘛
答复情况:
答复单位:龙子湖区医疗保障局    答复时间:2020-11-23 15:41

答复意见:

尊敬的来信人:您好!您的咨询已收悉,感谢你对我区医疗保障事业的关心、理解和支持,就你咨询的问题回复如下: 根据市政府关于印发蚌埠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蚌政秘【2018】153号)规定,对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的人员不设个人(家庭)用户,实行普通门诊统筹政策, 参保人员在乡镇卫生院(含一体化管理的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发生的政策范围内门诊费用纳入基金补偿范围。普通门诊不设起付线,实行按比例封顶补偿。在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发生的政策范围内普通门诊费用,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按50%比例补偿,单次分别最高补偿15元、30元,每日限报1次,年度基金累计最高补偿额为150元,其中在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最高补偿比例为100元。 如有疑问之处,请拨打电话:0552-3076948,欢迎关注蚌埠医保微信公众号,了解更多医保政策。
答复单位:龙子湖区人民政府    答复时间:2020-11-23 11:53

答复意见:

尊敬的来信人: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转交相关部门解答,我们将在收到回复的第一时间向您反馈,感谢您对我区工作的支持与关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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