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清单名称 |
残疾儿童抢救性康复补助
|
目录子项名称 |
无
|
事项类型 |
公共服务
|
基本编码 |
342099162000
|
服务对象 |
自然人
|
实施编码 |
12340302343824562G434209916200001
|
办理形式 |
网上办理,移动端办理,窗口办理,自助端办理
|
办理深度 |
四级(全程网办)
|
网上办理形式 |
互联网咨询,互联网收件,互联网预审,互联网受理,互联网办理,互联网办理结果信息反馈,互联网电子证照反馈
|
到现场次数 |
0
次
|
法定办结时限 |
20
个工作日
|
承诺办结时限 |
1
个工作日
|
办理地点 |
|
办理时间 |
工作日上午8:00-12:00 下午14:30-17:30
|
所属部门 |
蚌埠市龙子湖区残疾人联合会
|
所属区划 |
龙子湖区
|
实施主体 |
蚌埠市龙子湖区残疾人联合会
|
实施主体性质 |
法定机关
|
行使层级 |
县级
|
办件类型 |
即办件
|
委托部门 |
无
|
权力来源 |
法定本级行使
|
行使内容 |
主动协调政府及有关部门制定相应工作计划,健全组织领导体系,明确细化部门职责,推进残疾儿童抢救性康复补助政策的贯彻落实,建立形成政府统一部署考核、相关部门分头实施、定期沟通的工作机制。督促指导各县区按时完成省政府33项民生工程下达的残疾儿童抢救性康复补助工作目标任务
|
是否属于联办件 |
否
|
是否有联办机构 |
否
|
联办机构 |
无
|
是否有权限划分 |
是
|
划分标准 |
负责贯彻传达残疾儿童抢救性康复补助政策,制定、分解、指导、督查本市的残疾儿童抢救性康复补助政策和工作任务。
|
是否属于上报件 |
是
|
下沉办理 |
否
|
通办范围 |
无
|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
否
|
阶段性办理 |
否
|
办理时间段 |
无
|
是否有特别程序 |
否
|
特别程序 |
无
|
是否支持预约 |
是
|
预约渠道 |
预约电话(2062581)、
|
是否有数量限制 |
是
|
数量限制说明 |
为符合条件的视力、听力、言语、肢体、智力等残疾儿童和孤独症儿童提供康复训练救助。
|
数量限制依据 |
关于印发2019年《残疾人康复实施办法的通知》皖残联【2019】1号
|
是否进驻大厅 |
是
|
材料收取形式 |
窗口收取,邮寄收取
|
结果名称 |
无
|
结果样本 |
无
|
结果领取方式 |
无
|
办理结果领取说明 |
无
|
监督方式 |
0552-2062397
|
咨询方式 |
0552-2062581
|
审查标准 |
《安徽省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行动实施方案》(皖政秘〔2016〕190号):“十三五”期间,为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对有康复需求的残疾儿童和持证残疾人服务覆盖面达到80%以上,是国家基本公共服务规划和残疾人事业发展规划确定的刚性目标任务。
|
年审年检 |
一年一审
|
设定依据 |
1. 《关于印发<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残联发〔2016〕27号):到2020年,有需求的残疾儿童和持证残疾人接受基本康复服务的比例达80%以上。(具体服务目录见《残疾人基本康复服务目录(2016年版)》)
2. 《贫困残疾人康复实施办法》(皖残联〔2017〕1号):(二)残疾儿童抢救性康复1.目标任务2016年,为5000名已安装辅助器具的听障、脑瘫、智障、孤独症儿童提供康复训练;为1500名肢体残疾儿童装配假肢矫形器和适配辅具。国家项目任务目标,待其方案确定后及时下达。2.补助标准(1)听障、脑瘫、智障、孤独症等四类残疾儿童康复训练费每人每年补助12000元。所需经费由省与市级财政按8:2比例分担。(2)装配假肢矫形器的残疾儿童每人补助5000元。其中零部件及材料费占60%,制作费(诊断评估、制作和适应性训练)占40%;为适配辅具的残疾儿童每人补助1500元;其中产品购置费占90%,评估适配费(残疾现状评估、辅助器具适配、家长培训、适配教材等)占10%。以上所需经费由省级财政统筹安排。
|
目录清单名称 |
|
目录子项名称 |
无
|
事项类型 |
|
基本编码 |
|
服务对象 |
自然人
|
实施编码 |
12340302343824562G434209916200001
|
办理形式 |
互联网咨询,互联网收件,互联网预审,互联网受理,互联网办理,互联网办理结果信息反馈,互联网电子证照反馈
|
办理深度 |
四级(全程网办)
|
网上办理形式 |
无
|
到现场次数 |
0
次
|
法定办结时限 |
20个工作日
|
承诺办结时限 |
1
个工作日
|
办理地点 |
|
办理时间 |
工作日上午8:00-12:00 下午14:30-17:30
|
所属部门 |
蚌埠市龙子湖区残疾人联合会
|
所属区划 |
|
实施主体 |
蚌埠市龙子湖区残疾人联合会
|
实施主体性质 |
法定机关
|
行使层级 |
县级
|
办件类型 |
即办件
|
委托部门 |
无
|
权力来源 |
法定本级行使
|
行使内容 |
主动协调政府及有关部门制定相应工作计划,健全组织领导体系,明确细化部门职责,推进残疾儿童抢救性康复补助政策的贯彻落实,建立形成政府统一部署考核、相关部门分头实施、定期沟通的工作机制。督促指导各县区按时完成省政府33项民生工程下达的残疾儿童抢救性康复补助工作目标任务
|
是否属于联办件 |
否
|
是否有联办机构 |
否
|
联办机构 |
无
|
是否有权限划分 |
是
|
划分标准 |
负责贯彻传达残疾儿童抢救性康复补助政策,制定、分解、指导、督查本市的残疾儿童抢救性康复补助政策和工作任务。
|
是否属于上报件 |
否
|
下沉办理 |
否
|
通办范围 |
无
|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
否
|
阶段性办理 |
否
|
办理时间段 |
无
|
是否有特别程序 |
否
|
特别程序 |
|
是否支持预约 |
是
|
预约渠道 |
预约电话(2062581)、
|
是否有数量限制 |
是
|
数量限制说明 |
为符合条件的视力、听力、言语、肢体、智力等残疾儿童和孤独症儿童提供康复训练救助。
|
数量限制依据 |
关于印发2019年《残疾人康复实施办法的通知》皖残联【2019】1号
|
是否进驻大厅 |
是
|
材料收取形式 |
窗口收取,邮寄收取
|
结果名称 |
无
|
结果样本 |
无
|
结果领取方式 |
|
办理结果领取说明 |
无
|
监督方式 |
|
咨询方式 |
|
审查标准 |
《安徽省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行动实施方案》(皖政秘〔2016〕190号):“十三五”期间,为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对有康复需求的残疾儿童和持证残疾人服务覆盖面达到80%以上,是国家基本公共服务规划和残疾人事业发展规划确定的刚性目标任务。
|
年审年检 |
一年一审
|
设定依据 |
|
展开
材料名称 |
必要性 |
规格份数 |
材料来源 |
填报须知 |
材料下载 |
其他说明 |
贫困残疾儿童抢救性康复项目安置(转送)考核表 |
必要 |
原件1份
|
|
网上申请上传电子件;原件用于窗口办理。 |
空白表格
示例样表
|
查看
|
窗口办理流程:1、申请人向区残联提交申请材料。
2、区残联审核申请人资格及所提供的材料,申请人资格不符的告知其原因,缺少材料的一次性告知所缺材料。
3、区残联向上级残联上报符合条件的申请人信息。
网上办理流程:1、申请人通过安徽政务服务网在网上申请
2、工作人员受理
3、残联进行上报并办结
环节 |
办理时限 |
办理单位 |
办理人 |
办理岗位 |
岗位职责 |
特殊程序 |
受理 |
0.5个工作日
|
蚌埠市龙子湖区残疾人联合会 |
王庆芳 |
受理岗 |
接收申请人提供的相关审批表和附件资料 |
无 |
办结 |
0.5个工作日
|
蚌埠市龙子湖区残疾人联合会 |
王庆芳 |
办结岗 |
按文件要求认真审核材料,对符合条件的给予审核通过,并录入系统。对不符合条件的,进行书面告知。 |
无 |
满意度:100.00% , 评分5.00分
-
3次
累计评价
-
3次
非常满意
-
0次
满意
-
0次
基本满意
-
0次
不满意
-
0次
非常不满意
问题 |
解答 |
|
可以,但是选择的康复机构必须是省定点的康复机构。
|
|
各康复机构会根据对孩子的身体状况的了解和一系列的检查,进行合理有效的安排。 |
|
不会,此项目是省民生工程项目,康复费用由区残联定期转账给定点康复机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