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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全区2016-2020年全国普法工作先进个人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1-09-10 18:48 来源:区司法局 阅读次数: 字体:【  


    为广泛听取社会各界意见,接受广大群众监督,根据《关于做好20162020年全国普法工作先进单位、先进个人和依法治理创建活动先进单位推荐工作的通知》(皖司发( 2021 )37号)精神, 结合全20162020年考核结果、省市“七五”普法实地考核验收结果及平时工作动态管理推荐:

     2016—2020年全国普法工作先进个人:蚌埠市凤阳路第二小学教育集团 校长 张静(女)

任何个人和单位如有异议或意见,可以通过来信、来电向中共蚌埠龙子湖区委全面依法治委员会守法普法协调小组反映。个人反映请署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单位反映请加盖公章,公示时间为2021年9月10日14日。
    联系电话: 0552-3024515

联系邮箱lzhpufa@163.com

通讯地址:蚌埠市龙子湖区李楼路与东海大道交叉口西侧(龙子湖区人民政府新址)

 

 

 

中共蚌埠市龙子湖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守法普法协调小组

2021年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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