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子湖区民政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由民政局编制。全文由政府信息公开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其它需要报告事项等六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9年1月1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止。如有疑问,请与民政局办公室联系。(地址:龙子湖区治淮路706号,邮编:233000,电话:3040213)
一、总体情况
2019年,我局对本年度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了认真的梳理和编目,截至12月31日,新增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315条,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达776条。其中包括:政策法规 13 条,重大决策预公开8条,规划计划 24 条,建议提案办理 12 条,机构领导 13 条,机构设置9 条,人事信息19 条,财政资金 67 条,应急管理 3 条,权责清单和动态调整情况 条,公共服务清单和中介服务清单 8 条,行政权力运行 82 条,招标采购17 条,重点领域信息公开180条,新闻发布 2 条,政策解读 17 条,回应关切15 条,监督保障35条。
(一)主动公开
据统计,2019年我局通过政府信息公开网公开信息涉及民政工作的方方面面,确保了政务公开的实质性和时效性。根据《条例》要求,落实专人负责、专人承办,具体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的上报、更新、维护、组织协调等任务落实。做到了领导、机构、人员“三到位”,形成职责明确、分工合理、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坚持以改善民生为重点,以群众满意为标准,做到政府信息公开与民政业务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检查,保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初有计划、年终有总结。确保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顺利有效开展。我局重点民生领域,临时救助、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农村五保、城市特困、孤儿生活费等相关信息每月及时公开。
(二)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建立健全政府信息管理动态调整机制。建立健全以提供信息为基础,由具体承办人收集、上报,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完善依申请公开工作制度,完善内部沟通协调机制,落实“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办公室牵头、各股室协同抓、专人具体负责”的工作机制,确保各类信息按规定程序公开,及时公开;对涉及民政业务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全面收集整理后,按照信息公开的具体要求,严格遵循政府信息公开原则,坚持“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公开不涉密,涉密不公开,”,及时向社会公开社会救助、社会福利等工作新出台的政策文件和工作进展情况,满足公众的知情权。切实做到依法公开,真实公正。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的准确性、权威性、完整性和时效性,进一步发挥政府信息平台宣传民政和服务群众的窗口功能。
(三)监督保障
为提升全区政务信息工作、总结交流政务信息工作先进做法经验,龙子湖区举办政务信息工作培训班,我局信息工作人员参加会议。培训内容丰富,形式多样,贴近工作实际,具有可操作性和理论性,对进一步提升全区政务信息工作具有促进作用,培训现场气氛活跃,培训学员纷纷表示,要继续以高度负责的态度从事政务信息工作,要继续围绕政务公开工作,持续推动全区政务服务工作不断向前发展。为提升龙子湖区政务公开工作水平,推动政务公开重点任务分工的落实,2019年8月21日,区政府办公室召开全区政务公开工作推进会。区政府办公室主任胡晓欣主持会议并提出要求。我局政务公开工作人员参加了会议。
会议首先集体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2019年修订版),会议要求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深刻理解修改条款的内容和意义,并抓好贯彻落实。
然后,会议通报了全区2019年政务公开第三方测评情况,并指出我区政务公开工作目前存在的主要问题,并就全区政务公开工作的薄弱环节和下一步工作重点进行了详细的讲解和安排。
胡晓欣主任在会议上强调,根据测评来看,当前我区政务公开工作压力很大,存在不少问题。各单位要进一步强化思想认识,认清形势、找准差距,认真对照测评查找出的问题,抓紧整改落实,采取“问题清单销号”制度,确保各项问题全部整改到位。同时,各单位要在常规工作的基础上,结合实际,积极谋划亮点工作,争取我区政务公开工作取得良好成绩。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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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新 |
本年新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章 |
3 |
3 |
3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办理行政许可和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的依据、条件、程序以及办理结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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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8 |
2 |
10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0 |
0 |
0 |
实施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的依据、条件、程序以及本行政机关认为具有一定社会影响的行政处罚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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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0 |
0 |
0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及其依据、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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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政府集中采购项目的目录、标准及实施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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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0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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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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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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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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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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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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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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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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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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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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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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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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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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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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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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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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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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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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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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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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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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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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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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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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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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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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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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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9年,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也存在如下不足:一是规划计划落实情况信息少。二是政策解读信息不全。
2020年,将从以下几个方面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持续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结合政府机构改革和职能优化,做好政府部门权责清单调整和公开工作,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推动部门依法全面规范履职。制定信息公开办法。二是通过政策解读引导社会预期。加强制度建设,主要负责同志要履行好本单位重大政策“第一解读人”职责,通过积极参加新闻发布会、政策例行吹风会等方式,深入解读政策背景、重点任务、后续工作考虑等,及时准确传递权威信息和政策意图。三是围绕社会关切加强舆情回应。密切关注政府网站,政务微博微信舆情动向,稳妥做好突发事件舆情回应工作,及时准确发布权威信息,公布事实真相,消除不实传闻。四是发挥新媒体等平台作用。充分利用新媒体的互动功能,及时与公众进行互动交流。主动、及时、全面、准确发布政府信息,密切与公众的沟通联系,积极开展在线交流,提供便利的在线服务功能。五是加强政务公开队伍建设。积极参加培训活动,推动政务公开工作的能力和水平。着力建设一支熟悉法规政策、业务流程,熟悉目录体系与指标要求的政务公开队伍。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