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由龙子湖区住房城乡建设交通局编制。全文由政府信息公开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其它需要报告事项等六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9年1月1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止。如有疑问,请与龙子湖区住房城乡建设交通局办公室联系。(地址:蚌埠市龙子湖区治淮路706号,邮编:233000,电话:0552-3040165)
一、总体情况
2019年,我局对本年度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了认真的梳理和编目,截至12月31日,新增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15条,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达215条。其中包括:政策法规4条,重大决策预公开2条,规划计划3条,决策部署落实情况1条,建议提案办理 4条,机构领导2条,机构设置5条,人事信息2条,财政资金14条,应急管理5条,权责清单和动态调整情况2条,公共服务清单和中介服务清单2条,行政权力运行32条,“双随机”一公开3条,招标采购 2条,重点领域信息公开56条,新闻发布2条,政策解读8条,回应关切3条,监督保障7条。
(一)主动公开
2019年,龙子湖区住房城乡建设局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程序及相关规定,结合本部门中心工作,主动公开决策、执行和结果、管理和服务、重点领域信息等内容。一是在决策公开中,认真做好重大决策预公开。年度重大决策预公开2条,二是在执行和结果公开中,及时通报年度计划完成情况,及时通报重点项目许可情况,以公开促落实,以公开增实效。三是在管理和服务公开中,结合年度机构调整情况,及时公开人员、职能调整变动情况,及时公布行政权力运行情况,进一步增强社会监督力度。四是在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方面。结合全局中心工作推进情况,适时公开各项业务工作进展信息56条,以公开助力高质量发展、助力两治三改、助力农村危房、助力脱贫攻坚,强化建筑市场监管和保障性住房监管力度。
(二)依申请公开
2019年,我局共接到依申请公开办件1件,因该申请事项,不属于本部门业务工作范围,无相关公开信息资料,已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予以回应。
从申请方式来看,当面申请0件,网络申请1件,信函申请0件。
从答复的形式来看,答复“同意公开”为0件,占0%;答复“不予公开”为0件,占0%;答复“同意部分公开”为0件,占0%;答复“无法提供”的为1件,占100%;答复“不予处理”的为0件,占0%;其他处理方式的为0件,占0%。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建立健全政府信息管理动态调整机制。一是不断完善政务信息常态化管理机制,增加政府信息管理人员(由原来的1人、增加到2人),不断规范政务信息制作、公开、存档工作程序,探索对政务信息进行全生命周期的规范管理。二是进一步加强重要政务信息的管理。对重点项目、行政职权运行等及时予以公开,并按照立改废的要求,及时动态调整。
(四)加强政务公开平台建设
2019年,龙子湖区政府直属部门机构调整,原龙子湖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与原交通运输局合并,为进一步规范信息平台栏目设置,按照全区统一部署,依据全省信息平台栏目设置要求,结合住建、交通工作实际,及时调整、合并两部门政务公开信息平台栏目,及时对两部门公开的信息进行梳理与整合。
(五)监督保障
一是局党组高度重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结合年度机构人员调整情况,进一步调整信息工作领导小组成员,明确职责,同时进一步增加信息工作人员,加强了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量;二是安排信息工作人员参加年度政务公开集中整改会议,及时对部门栏目设置、信息发布进行更新;三是组织全局各部门集中学习新条例,提高局属各部门工作人员对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理解与认识,进一步加大信息公开工作力度。四是及时发布年度重点工作要点及考核考评办法,加大工作监督力度。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
本年新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办理行政许可和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的依据、条件、程序以及办理结果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5 |
-3 |
2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9 |
+13 |
0 |
实施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的依据、条件、程序以及本行政机关认为具有一定社会影响的行政处罚决定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29 |
-29 |
0 |
行政强制 |
2 |
-2 |
0 |
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及其依据、标准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政府集中采购项目的目录、标准及实施情况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0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1 |
0 |
0 |
0 |
0 |
|
1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1 |
0 |
0 |
0 |
0 |
|
1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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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
0 |
||
(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
0 |
||
(七)总计 |
1 |
0 |
0 |
0 |
0 |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回顾过去一年来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我局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也存在着一些困难:主要是因人员编制限制,未能设置专职部门及专职工作人员,虽然安排办公室两名工作人员开展信息工作,但本部门主要承接住建、交通两大系统信息化建设工作,维护工作量大、任务繁重,技术力量相对不足,制约了全局信息化建设进程。
改进措施:
一是增强信息化建设工作力量。针对现有编制限制情况,进一步安排全局各部们参与信息化建设,每个部门均安排一名兼职信息员,切实加强信息化建设工作力度。
二是集中梳理平台信息。组织全局各部门配合办公室信息员对局信息平台内公开信息进行集中梳理,对已发布信息进行补充完善,保证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三是做好栏目信息任务分解。将平台内各栏目按照全局各部门具体职责进行逐项分解,明确由各部门及时编辑信息,定期报送至办公室,保障各栏目信息能及时更新、及时发布,切实加强与群众的交流与沟通,充分发挥网站的沟通桥梁作用。
三是进一步推行电子政务提高行政效能。力争实现办公业务的规范化、电子化、网络化、无纸化,促进现代管理模式的建设,增强快速沟通的能力,进一步拓展便民服务的广度和深度,全面提高工作质量和工作效率。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