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子湖区农业农村水利局

发布时间:2020-01-23 08:53 来源:蚌埠市龙子湖区人民政府 阅读次数: 字体:【  

2019年龙子湖区农业农村水利局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结合市、区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规定要求,深入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截至2019年底,我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均得到了顺利开展。 

      一、工作概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政务公开工作提供有力保障。 

  为保证政务公开工作的深入扎实开展,今年,我局根据区委、区政府的有关要求,并结合区农业农村水利局工作实际,成立了以尤明利局长为组长,黄发月、顾庆法副局长为副组长,门宝珠、刘洁、张冠群为组员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健全了政务公开工作机制,以服务三农为目标,以依法行政为核心,做到领导力度、目标责任、工作措施“三到位”,把履行政务公开职责情况与承办人员业务考核结合起来,规范农业行政执法行为和内部工作流转程序,为政务公开工作的扎实有效开展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 

  (二)完善充实公开内容,扎实做好政务公开基础工作。 

  按照区政府的有关要求,认真梳理并完善充实了本单位政务公开实施方案,并按照各时间节点将领导信息、机构职能、政策法规、行政执法、通知公告、工作动态等方面编制成农业农村水利局办事公开目录,完成农业生产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以及其他行政行为流程图的调整,依据新的农业、畜牧、水利有关条文要求,调整完善了农业、畜牧、水利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按时完成政务公开的基础工作,进一步推进了我局安全生产的依法监管、依法行政。 

  (三)依法公开政府信息,实现行政权力阳光运行。 

  认真落实市、区政府信息公开规定有关要求,依法及时公开公文类、政策法规类、行政执法类及人才工作类等政府信息,让广大群众及时了解政府工作状况,掌握政策法规动态,监督政府行政执法工作,推动了区农业农村水利局农业畜牧水利行政执法权力的阳光运行。 

  (四)充分利用多种手段,加大政务公开宣传力度。 

  我委结合日常监管检查和开展“三下乡”活动,通过制作版报、宣传标语、广场咨询等多种形式,在全社会中广泛宣传;利用微信、短信平台等形式,将各项行政执法事项的法律依据、办事职责、程序、标准、时限及结果“六要素”向社会公开,不断加大政务公开宣传力度,进一步规范农业、畜牧、水利行政执法行为。同时,在日常农业、畜牧、水利行政执法过程中,坚持检查、监管、宣传相结合,将政务公开内容进一步在广大农民群众中进行深入宣传,广泛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二、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本单位2019年度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0件;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诉讼案0件。此外,本单位还收到各类针对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事务有关的申诉案(包括信访、举报)0件。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进一步加大政务公开力度,提高生产经营单位以及广大人民群众对农业畜牧水利相关法律法规重要性的认识,增强尊法、守法自觉性;进一步提高农业生产监管队伍整体素质,增强工作积极性和责任心,从而有力地推动全区农业生产形势的平稳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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