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子湖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发布时间:2020-01-23 09:02 来源:蚌埠市龙子湖区人民政府 阅读次数: 字体:【  

 

卫生健康委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由卫生健康委编制。全文由政府信息公开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其它需要报告事项等六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9年1月1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止。如有疑问,请与蚌埠市龙子湖区卫生健康委办公室联系。(地址:蚌埠市治淮路706号,邮编:233000,电话:3040019

一、总体情况

2019年,我单位对本年度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了认真的梳理和编目,截至12月31日,新增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92条。其中包括:规范性文件的发布14 条,意见征集4条,规划计划13 条,决策部署落实情况19条,建议提案办理6条,机构领导1条,机构设置1条,人事信息 4条,财政资金10条,执行和结果149 条,权责清单和动态调整情况2条,行政权力运行 23条,“双随机”一公开17条,招标采购12条,政策解读10条,回应关切 20条,监督保障22,其他信息65条

(一)主动公开

今年以来委认真贯彻落实《条例》要求,以服务社会、服务民生为宗旨,切实履行机构改革赋予卫生健康新职能,牢固树立大卫生、大健康理念,推动龙子湖区卫生健康事业的发展,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促健康、转模式、强基层、重保障为着力点,把以治病为中心转变到以人民健康为中心,为人民群众提供全方位全周期健康服务,不断扩大政府信息公开的受众面和影响力,为卫生健康职能的充分发挥起到了重要的推动作用。

(二)依申请公开

2019年,我共接到依申请公办件0

)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建立健全政府信息管理动态调整机制。对本部门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定期评估审查,对因情势变化可以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公开,加强信息发布员的安全意识。

2019年我委认真按照《条例》规定公开政府信息,未收取涉及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任何费用。

 

(四)加强政务公开平台建设

一是充分发挥政府网站第一平台作用。进一步优化网站功能、栏目设置;上下协同、响应政务新媒体体系建设,着力提升信息发布、解读回应、政民互动、办事服务的整体水平。进一步加强健康科普等栏目建设认真办好政务公开平台

(五)监督保障

建立有效的制度,妥善处理多种途径反馈的意见建议;有效解答群众针对政策和具体业务的咨询,做到在法定范围内公开政府信息、在政府信息形成或更新时间按要求发布或更新信息。

建立健全了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虚假或不完整信息澄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统计、保密审查、舆情回应、政策解读等系列制度,按季度统计、汇总上报政府信息公开情况和政府信息公开推进情况并向社会公开。

按照工作部署,把抓好政务公开存在问题整改工作作为一项重要任务抓紧抓实,认真制定问题整改清单和责任清单,及时补差补缺,限时完成整改任务,不断提升卫生健康政务公开工作能力和水平。今年以来共完成5次政务公开问题整改,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内容基本规范,加强信息公开网卫健委子网页公开目录建设。

同时,2019年积极配合开展政务公开工作,未发生因不履行政务公开义务而发生的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规范性文件

0

 

 

办理行政许可和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的依据、条件、程序以及办理结果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实施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的依据、条件、程序以及本行政机关认为具有一定社会影响的行政处罚决定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

1 

 2

行政强制

 0

0 

 0

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及其依据、标准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政府集中采购项目的目录、标准及实施情况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9年,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扎实有序,成效显著,但与上级的要求相比,与公众期望相比,还存在一些短板和不足,主要表现:一是政府信息公开中有时更新不及时是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检索、下载功能使用不便民;是政府信息公开方式方法创新不够。

为此,我单位办应从以下方面改进工作:一是及时更新网站信息。三是结合市政府网站改版升级,进一步优化政务公开平台检索、下载等功能。四是不断提升政务公开能力和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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