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子湖区城市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0-01-17 15:14 来源:龙子湖区城市管理局 阅读次数: 字体:【  

龙子湖区城市管理局

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由龙子湖区城市管理局编制。全文由政府信息公开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其它需要报告事项等六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9年1月1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止。如有疑问,请与龙子湖区城市管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治淮路706号,邮编:233000,电话:3040205

一、总体情况

2019年,我局对本年度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了认真的梳理和编目,截至12月31日,新增主动公开政府信息696条,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达3702条。其中包括:政策法规15条,重大决策预公开16条,规划计划8条,决策部署落实情况6条,建议提案办理15条,机构领导3条,机构设置13条,人事信息0条,财政资金4条,应急管理10条,精准脱贫0条,权责清单和动态调整情况1条,公共服务清单和中介服务清单6条,行政权力运行435条,“双随机”一公开7条,招标采购3条,重点领域信息公开61条,新闻发布4条,政策解读143条,回应关切8条,监督保障15条。

(一)主动公开

1、城市管理工作;

2、执法队伍建设;

3、开展“两治三改”拆违工作;

4、突出环境问题整治;

5、做好应急市容环境保障;

6、全力打赢蓝天保卫战;

7、人大、政协议案提案办理情况;

8、其它应公开事项。

(二)依申请公开

2019年,我局共接到依申请公开办件0件,已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全部办结。

从申请方式来看,当面申请0件,网络申请0件,信函申请0件。

从答复的形式来看,答复“同意公开”为0件,占0%;答复“不予公开”为0件,占0%;答复“同意部分公开”为0件,占0%;答复“不予公开”为0件,占0%;答复“无法提供”的为0件,占0%;答复“不予处理”的为0件,占0%;其他处理方式的为0件,占0%。

)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建立健全政府信息管理动态调整机制。一是明确责任,指定专人负责信息公开工作,做好公开信息审查、实时更新;二是加强信息员队伍建设,定期组织业务培训,要求所属单位及时报送工作动态信息,严格执行公开审查程序,确保信息公开的及时性、准确性;四是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在利用各种传统公开方式的同时,加强网上公开,方便群众了解相关信息。

)加强政务公开平台建设一是健全工作机制,落实主体责任。分管副局长直接负责,落实具体工作人员,及时发布政务公开内容;二是完善目录体系,修订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按照区政府工作要求,及时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学习,并修改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三是完成测评工作。对照整改清单,及时逐条整改。

监督保障。一是领导重视,持续推进。分管副局长直接负责,多次在局党委会汇报政务公开工作情况并学习《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积极参加区政府组织召开的政务公开工作推进会。二是压实责任,强化保障。为确保工作落实,逐项将公开目录分解到局属各单位、各科室,确保信息发布及时、准确,及时对照区政府要求,主动修改完善公开目录。三是强化考核,狠抓落实。对局属各单位、各科室政务公开工作实行督查考核,紧盯目标任务,狠抓工作落实。将政务公开工作与各项工作有机结合,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4

4

4

办理行政许可和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的依据、条件、程序以及办理结果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2

56 

56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实施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的依据、条件、程序以及本行政机关认为具有一定社会影响的行政处罚决定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44 

270 

270

行政强制

 4

4 

 4

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及其依据、标准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269

政府集中采购项目的目录、标准及实施情况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1

0

0

0

1

0

0

0

1

1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部分信息公开不及时;二是政务公开涉及面广,工作人员业务能力欠缺;三是政务公开的内容有待进一步丰富。

(二)下步改进:一是将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工作,力争在规范化、制度化、程序化等方面取得新进展。二是在创新工作思路、完善工作上取得新突破,更好的服务于党政和群众的信息公开需求,使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再上一个新的台阶;三是进一步完善政务公开制度,落实政务公开责任制。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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