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子湖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卫生健康委)

发布时间:2024-02-25 09:21 来源:龙子湖区政府 阅读次数: 字体:【  

主要职责:

(一) 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卫生健康、中医药事业发展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标准规划,统筹规划和协调全区卫生资源的配置,落实全区区域卫生健康规划的实施。

(二) 协调推进深化全区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研究提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重大政策、措施的建议。组织深化全区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推进管办分离,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制定并组织实施推动卫生健康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的政策措 施,提出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的建议。

(三) 组织落实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免疫规划以及严重危害人民健康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负责卫生应急工作,组织指导全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控制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

(四) 协调落实应对人口老龄化政策措施,负责推进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医养结合工作。

(五) 贯彻落实国家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开展药品使用监测、临床综合评价和短缺药品预警,提出国家基本药物价格政策的建议。

(六) 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等公共卫生的监督管理,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健全卫生健康综合监督体系。

(七) 落实全区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行业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 建立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会同有关部门实施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资格标准,落实医疗服务规范、地方标准和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规则、服务规范。

(八) 负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研究提出人口与家庭发展相关政策建议,完善计划生育政策。

(九) 指导全区卫生健康工作,指导基层医疗卫生、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和全科医生队伍建设。

(十) 承担中医医疗、预防、保健、康复及临床用药等监督管理责任,负责监督和协调医疗、研究机构的中西医结合工作,组织开展中医药推广、应用和传播工作。

(十一) 指导区计划生育协会的业务工作。

(十二) 负责承担行政审批和营商环境相关职责。

(十三) 完成区委、区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十四) 职能转变。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应当牢固树立大卫生、大健康理念,推动实施健康龙子湖战略,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促健康、转模式、强基层、重保障为着力点,把以治病为中心转变到以人民健康为中心,为人民群众提供全方位全周期健康服务。一是更加注重预防为主和健康促进,加强预防控制重大疾病工作,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健全健康服务体系。二是更加注重工作重心下移和资源下沉,推进卫生健康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向农村覆盖向生活困难群众倾斜。三是更加注重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推进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四是协调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加大公立医院改革力度,推进管办分离,推动卫生健康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

(十五) 有关职责分工。

1.与区民政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区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落实上级关于应对人口老龄化、医养结合政策措施,推进全区老龄事业发展,承担老年疾病防治、老年人医疗照护、老年人心理健康与关怀服务等老年健康工作。区民政局负责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拟订全区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法规、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

2.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区卫生健康委员会会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实施全区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对通过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或者接到举报发现食品可能存在安全隐患的,应当立即组织进行检验和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并及时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通报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结果,对得出不安全结论的食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应当立即采取措施。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在监督管理工作中发现需要进行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的,应当及时向区卫生健康委员会提出建议。

3.与区医疗保障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区医疗保障局等部门在医疗、医保、医药等方面加强制度、政策衔接,建立沟通协商机制,协同推进改革,提高医疗资源使用效率和医疗保障水平。

地址:蚌埠市东海大道1599号

联系方式:3040236

邮编:233000

负责人:李萍 职务:主任

办公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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