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子湖区住房和城乡建设交通局(区住房城乡建设交通局、区人防办)

发布时间:2024-02-28 09:21 来源:龙子湖区政府 阅读次数: 字体:【  

主要职责:

(一) 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关于工程建设、城市建设、建筑业、房地产业、市政公用事业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负 责统筹协调、综合指导、监督管理全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负责 指导和推进住房建设和住房制度改革工作;研究提出住房和城乡建 设重大问题的政策建议;组织起草有关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管理的有关政策性文件。

(二) 负责组织编制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中长期发展规划,近期建设规划,年度任务计划和各项专业规划;协助编制城市规划、 国土规划和区域规划;会同编制城市建设投资项目计划和城区建设专项资金计划,并负责组织开展城区开发建设项目的前期论证,项目的启动程序和项目储备等工作。

(三) 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和备案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负责区级监管项目工程质量安全及市场行为的监督工作;负责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工作;负责建设工程环保治理等工作;负责全区建设项目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工作;负责区级监管项目工程质量投诉工作;负责区级监管项目施工许可证的行政审批工作;组织或会同有关部门调查处理工程质量、安全事故;负责建筑机械使用的安全监督管理负责辖区拆房备案;负责区域内相关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工作,负责全区建设市场信用体系的建设工作,参与全区建设项目资金会审工作负责农村危房的联审联批负责以及危险房屋鉴定工作。

(四) 负责推进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科技进步、建筑节能工作; 指导技术引进和创新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建筑节能政策并监督实施。

(五) 负责全区物业服务企业管理工作,指导辖区物业服务企业业务培训工作,负责接待物业方面信访接待工作。

(六) 承担全区人民防空指挥责任。负责研究拟定区人民防空袭预案,并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适时修订;负责全区人民防空指挥所管理工作;配合市局做好全区警报设施的管理工作;负责指导监督人民防空工程维护与平战结合使用管理工作;负责组织指导利用人民防空工程和疏散地域(基地) 建设防灾应急避难场所工作;配合市人防办做好行政执法联动工作。

(七) 贯彻执行国家、省、市交通运输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全区交通运输行业发展战略、规划并牵头组织实施;组织拟订全区农村公路规划和有关规定、办法,并监督实施;审核、上报农村公路建设、养护和管理建议计划,并指导、督促落实;协助市级职能部门做好城乡公共交通行业规划和相关管理规定、办法; 负责协调实施全区公路、交通运输设施建设、养护和管理;指导、监督农村公路建设和养护;组织协调工程建设质量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协调城乡公交站场建设相关工作;配合市级职能部门开展全区公路、城乡公共交通运输服务等交通运输行业管理;负责全区农村公路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配合市级职能部门做好区域内公路、城乡公共交通行业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贯彻执行交通运输行业技术标准和规范;组织技术开发和科技成果推广,推动行业科技进步;负责全区农村公路统计工作.

(八) 做好本局党的建设、精神文明建设、综合治理及行业宣传工作;开展本局干部职工培训教育工作,提高全局干部职工政治、 业务水平。

(九) 负责全区"两治三改"和"老旧小区"改造具体工作。

(十) 负责承担行政审批和营商环境相关职责。

(十一) 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二) 职能调整。

1.将原区农林水利委员会的渔船检验和监督管理职责划入区住房城乡建设交通局。

2.将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人民防空办公室) 的震灾应急救援相关职责划入新组建的区应急管理局。

3.将原区房管局的产权产籍管理、房屋安全监督管理、住房保障管理职责行政职能划入区住房城乡建设交通局。

地址:蚌埠市东海大道1599号

局长:刘磊

联系方式:3040165

邮编:233000

办公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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