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市龙子湖区工业污水处理厂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公示

发布时间:2026-03-03 10:41 来源:蚌埠市清泽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阅读次数: 字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相关要求,建设单位应当依法听取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意见,目前《蚌埠市龙子湖区工业污水处理厂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已形成,现将征求意见稿进行公示,并征求公众意见。

一、项目概况

具体建设内容:主要建设内容项目位于蚌埠市龙子湖区,胜利东路南侧,方家沟西,地块面积约35亩。本项本项目主要建设污水处理厂内污水处理水池等相关建构筑物、污水处理设备、污水收集管网、污水处理后排放管网等。

本工程总工期360日历天,其中设计工期30日历天,施工工期330日历天。

本工程总投资合计35007.2万元。

二、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网络连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网络链接:链接: https://pan.baidu.com/s/1VNYlXYqUpkGPQ5l28vdvLw

提取码: p7r6

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按照建设单位联系方式联系查阅纸质报告。

三、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主要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的群众或社会团体(包括:村委会、企事业单位等)对建设项目环保方面的意见及要求。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链接: https://pan.baidu.com/s/1dJKbB3gvsEJBP4wJpfR2uw

提取码: 3vpk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通过电话、传真、书信、电子邮件、填写公众意见表等多种方式向建设单位提出意见和建议。

公众提交意见时,请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鼓励采用实名方式提交意见并提供常住地址。对于公众提交的相关个人信息,建设单位承诺不会用于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之外的用途。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本公示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七、建设单位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蚌埠市清泽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地址:龙子湖区李楼乡老山路3910号龙湖科创园11号楼516室

联系人:张工            电话:19156225380

八、环评单位和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淮河水资源保护科学研究所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庐阳区三国城路2100号

联系人:葛工          电话:0551-65665231

电子邮箱:258209305@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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