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市龙子湖区深化养老服务突出问题整治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二十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精神、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总结表彰暨2026年动员部署会议要求,按照《关于印发〈安徽省深化养老服务突出问题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皖民养老函〔2026〕40号)和《蚌埠市深化养老服务突出问题整治实施方案》,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为根本遵循,认真落实市局及区委、区政府部署要求,结合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紧盯本区群众反映强烈、问题易发多发领域,找准整治着力点,以项目化方式推进,深剖症结,在全区范围内彻底纠治一批养老服务行业突出问题,消除一批风险隐患,查办一批违法违纪案件,办成一批惠企利民实事,在上级指导下参与建立健全一批制度机制,进一步提升本区养老服务质量和安全水平,实现行风重塑、辖区善治、老人受益。
二、整治重点
(一)养老机构安全管理问题
严格按照《关于开展养老机构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的通知》(皖民养老函〔2026〕28号)要求,全面深入排查整治养老机构消防安全、食品安全、建筑安全等方面突出问题。
1.养老机构消防安全问题
围绕在建工程、既有建筑日常使用两个方面开展排查整治。
(1)新建和改造养老机构项目未按照老年人照料设施消防技术标准设计、建设行为,如违规使用不合格的墙面装饰材料、未按要求设置避难间等。
(2)消防设施停用失效及未定期维保;
(3)疏散通道被堵塞;
(4)未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具有语音报警功能的联网型独立式感烟火灾探测报警器)和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简易喷淋自动灭火系统);
(5)电气线路老化裸露、私拉乱接;
(6)使用劣质电器产品;
(7)未办理审批手续动火作业;
(8)火源火种及电动车等管理不到位;
(9)巡查检查和值班值守制度不落实;
(10)应急预案缺乏针对性、未定期演练;
(11)从业人员消防安全教育培训不到位;
(12)医养结合机构未落实物理隔离、分区管理。
推动解决养老机构消防审验历史遗留问题、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持证率低且能力不足、消防安全日常管理不到位、养老机构厨房使用瓶装液化气等问题。
2.养老机构食品安全问题
围绕制度落实、过程管控两个方面开展排查整治。
制度落实方面:
(1)食堂食品安全管理人员配备不足和履职不到位;
(2)食品经营许可资质不齐全;
(3)食品留样制度不落实。
过程管控方面:
(4)食品原料控制不严;
(5)加工制作过程不规范;
(6)场所环境卫生不达标。
推动建立养老机构食堂“互联网+明厨亮灶”、民政干部和养老机构负责人陪餐制度,提升服务水平。
3.养老机构建筑安全问题
(1)养老机构建筑设施经专业机构鉴定属于C、D级危房或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仍违规收住老年人;
(2)养老机构未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办理立项、用地、规划、建设、竣工验收等手续,擅自投入使用或改变建筑使用功能,违规改扩建,建筑耐火等级不符合国家标准;
(3)建筑构件的燃烧性能和耐火极限不符合国家标准。
推动解决位于洪水风险区、地质灾害危险区等高风险区域的养老机构安全等问题。
(二)养老服务项目管理问题
1.虚报冒领运营补贴和供养资金问题
(1)养老服务机构建设补贴、运营补贴应发未发,或者发放不达标、不及时;
(2)虚报床位、入住老年人人数,骗取建设补贴、运营补贴;
(3)虚报集中供养特困人数,虚报冒领特困供养资金;
(4)虚开发票、虚列开支,挤占挪用套骗特困供养资金。
2.高龄津贴、护理补贴等未按规定发放或错发问题
(1)高龄津贴、护理补贴应发未发;
(2)退出机制不健全,对不符合条件的未及时停发。
推动解决老年人福利津补贴数据共享和动态核实机制不落实问题。
3.适老化改造价格虚高问题
严格落实《关于印发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皖民组字〔2026〕31号)的要求,着力纠治:
(1)适老化改造补贴对象资格认定审核不规范,资金发放不精准不及时;
(2)违规插手干预适老化政府采购;
(3)对改造施工单位监管不力、改造验收走过场;
(4)虚报工程量、虚报价格、谎报服务次数套骗补贴。
4.居家服务“一包了之”问题
(1)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对象认定不精准;
(2)违规插手干预居家养老上门服务政府采购,对服务质量监管不力;
(3)养老服务机构虚报价格、谎报服务次数套骗补贴。
推动解决家庭养老床位建设、居家上门服务可持续发展问题。
5.养老领域建设项目问题
(1)养老服务领域基础建设、设施设备更新等项目实施中的突出问题,聚焦招标采购、工程变更、资金拨付等关键环节,重点对“十四五”以来立项、招标、建设、验收的项目进行全面排查,严肃查处违规插手干预、围标串标、虚报工程量、套取资金等行为;
(2)项目建成后闲置浪费、挪作他用等问题,重点排查因前期论证不充分、设施选址不合理、功能定位不精准导致的“建而不用”“投而无效”等问题。
(三)养老服务供需不匹配问题
1.农村养老条件差难题
推动解决农村养老服务供给不足、设施布局不合理;对农村独居、空巢、失能、留守等特殊困难老年人探访关爱服务不到位等问题。
2.老年助餐服务持续健康发展难题
严格落实《推进老年人助餐服务持续健康发展若干举措》(皖民养老函〔2026〕20号),推动解决城乡老年助餐服务发展不平衡,部分老年食堂(助餐点)布局不科学、与老年人特点和需求不相适应、服务质量不高等问题。
3.特困供养机构服务管理不规范难题
严格落实《关于“两责合力”做好特困供养机构服务管理工作的通知》(皖民组字〔2026〕5号),推动解决监管责任缺位、管理混乱、服务质量不高、侵占特困供养对象利益等问题。
(四)侵害老年人权益问题
1.利用私域直播坑骗老年人问题
重点整治针对诱导老年人消费、夸大渲染保健品功效、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违规引流等问题。
2.借养老保险补缴诈骗问题
严厉打击惩处不法中介、不法人员以及借养老保险补缴诈骗犯罪。
三、工作任务
(一)全面深入摸底排查
1.全面排查养老机构安全隐患。用好老龄工作议事协调机制,利用省民政厅等10部门联合制定的安全检查事项“一张表”(养老机构安全检查事项清单),对全区养老机构安全管理风险隐患进行全面排查。
2.全面排查养老服务项目及资金问题。在2025年专项整治工作的基础上,全面排查近5年来养老服务项目管理问题、养老服务供需不匹配问题,尤其是新增的养老服务领域建设项目、老年助餐服务等领域以及去年未覆盖的养老机构、资金项目,组织开展深入排查或专项审计。
3.开展适老化改造项目审计。按照市民政局《关于开展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审计的通知》,会同区审计部门或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聘请第三方专业机构,对本行政区域内2021年至2025年实施的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项目进行审计,对适老化改造中招标采购、施工质量、验收评估等环节进行全面核查。
4.开展2025年整治“回头看”。要对2025年专项整治的相关问题进行“回头看”,重点核查问题整改是否彻底、尚未整改销号的问题是否按期推进、整改完成的是否反弹。
5.动态管理新问题线索。对新发现的问题线索,及时纳入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成果清单“四个清单”动态管理。
6.结合政绩观学习教育。将深化整治与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相结合,严肃查摆政绩观方面存在的问题。对政绩观方面存在的问题,边查边改,立行立改。
7.加强私域直播平台监管。主动协调区网信部门,将重点机构私域直播平台纳入日常监管范围,强化技术监督,开展常态化巡查处置。
8.筛查违规养老保险补缴风险。按照上级部门统一部署,配合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持续筛查排查中介机构违规办理养老保险补缴业务风险。
(二)分级管理分类整治
9.建立养老机构“红黄蓝”风险分级机制。综合消防、食品、建筑等维度,科学确定辖区内养老机构“红、黄、蓝”安全风险等级,制定“一院一策”整改台账,开展分类整治,定期研判调整,及时录入全国养老服务信息系统。对于省市联合挂牌督办的红色机构,每月至少现场检查一次,整改期间暂停新增入住,整改验收不合格的依法关停并转;黄色机构由市级重点监测,每季度至少现场检查一次,督促限期整改,整改完成后及时复核销号;蓝色机构以机构自查自纠为主,按不低于50%的比例随机抽查,重点核查自查是否走过场。
10.分类整治养老机构相关线索。对存在重大事故隐患久拖不改甚至拒不整改的,依法提请区人民政府挂牌督办;对无法彻底整改的,限期关停并转。对涉嫌违法违纪问题线索,及时移送纪检监察机关。
11.加强对属地违规私域直播的监管。网信部门要建立重点账号台账,加强监测,强化直播内容审核。
12.强化保健品虚假宣传监管。市场监管部门在2026年反不正当竞争执法专项行动中,持续强化对保健品虚假宣传等问题的监管执法,重点关注私域直播领域出现的问题。
13.打击养老保险补缴诈骗犯罪。公安机关要严厉打击借养老保险补缴诈骗犯罪,积极开展追赃挽损,发现监管漏洞及时通报相关部门处置。
14.深挖欺诈骗保案件线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按照上级移交的欺诈骗保案件线索,对重点案件进行挂牌督办,推动严查稳处。
(三)完善政策填补漏洞
15.出台“小快灵”政策补短板。聚焦短板弱项,针对排查中发现的涉及民政职责的共性问题,及时研究出台局内“小快灵”措施或操作细则,堵塞制度漏洞。对需多部门协同解决的共性问题,积极向上级提出政策建议并配合推进。
16.落实“两责合力”配套措施。做好特困供养机构服务管理工作,加快推进共管账户设置、经费支出范围、管理服务指南等配套措施出台,进一步提升特困供养机构服务管理规范化水平。
17.落实补贴发放与普惠机构认定相关政策。抓好已出台的养老服务补贴和护理补贴发放政策的执行监督和效果评估,落实普惠支持型养老机构认定与管理等配套政策,规范招标采购、服务监管等环节操作。
(四)强化数字赋能监管
18.实施开办养老机构“一件事”。依托省、市级养老服务综合信息系统,实施高效办成开办养老机构“一件事”,会同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卫生健康、市场监管等部门联合办理,减轻企业负担。
19.优化津补贴申领。实施老年人福利津补贴申领“一件事”,推动老年人便捷享受福利补贴;主动协调建立民政、公安、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卫生健康等部门数据比对机制,推动实现高龄津贴“免申即享”,最大限度减少应发未发、应停未停问题。
20.探索机构补贴信息化监管。按照市局统一部署,依托市级养老服务信息系统,配合做好社会办养老机构补贴线上办理功能的推广使用,推动实现申请、审核、资金发放等在线记录,推进信息化监管。
21.推进养老机构安全智慧监管。推进消防、食品等智慧监管,探索养老机构安装物联网烟感、用电监测、视频监控等设备,实现24小时在线监测预警。
(五)注重群众可感可及
22.坚持开门整治。坚持开门搞整治,对群众需求迫切的立行立改、紧抓快办;对需要一定时间解决的盯住不放、分步实施。畅通群众诉求反映渠道,探索“内部人”监督、举报奖励等措施,广泛收集问题线索。
23.点题整治热点问题。对群体性事件、热点舆情、群众反映强烈问题开展“点题整治”,及时回应群众关切。
24.加强防诈骗宣传。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开展“社保服务进万家”活动,加强养老保险政策宣传服务,提高群众防范养老保险补缴诈骗的意识。
(六)健全机制巩固成果
25.提升农村敬老院运营可持续性。及时推广基层农村养老可持续运营模式,通过整合闲置资源、社会融合、精准补贴等方式,提升农村敬老院入住率和运营可持续性。
26.优化提升老年助餐服务。针对老年助餐服务,坚持“调整优化、规范提升”总体思路,推动全区老年助餐服务可持续发展。
27.夯实基层老龄工作力量。明确老龄工作职责分工,落实特殊困难老年人定期探访制度。
四、组织保障
(一)强化组织领导。区民政局要充分认识深化养老服务突出问题整治的重要性,把整治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纳入2026年度工作重点。市民政局已成立整治工作专班(办公室设在老龄事业促进和权益保障科),我局要结合实际,成立相应工作专班,健全工作机制,充实工作力量,确保整治任务落到实处。
(二)加强协同联动。依托老龄工作议事协调机制,主动加强与网信、公安、财政、人社、自然资源、住建、卫健、市场监管、消防等部门的横向沟通,健全线索通报、联合检查、协同查处机制,定期会商研判。同时,积极协调区网信部门主动与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沟通对接,强化对不法商家的打击力度,推动信息共享和执法联动,切实形成齐抓共管的整治格局。
(三)深化以案示警。由民政部门主动对接派驻纪检监察组,建立沟通会商、问题线索移送、信息共享等工作机制,对典型案例深挖彻查,落实“一案双查”。要组织开展警示教育,通报典型案例。区公安机关要以案释法揭露“代缴社保”骗局套路。
(四)严格信息报送。持续跟踪问效,确保整治成果可量化、可评估。每月22日前将工作推进情况,连同整治成果表、攻坚任务成果表报送市工作专班。5月22日、8月22日、11月22日前报送负面典型案例。工作过程中形成的进展成效、经验做法等,可形成工作信息及时报送。重大事项及时向市局及区委、区政府请示报告。
皖公网安备 3403000200058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