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市师范附属小学申报高一级职称推荐细则

发布时间:2025-06-26 10:10 来源: 蚌埠师范附属小学(龙子湖区) 浏览量: 【字号:   打印

蚌埠市师范附属小学申报高一级职称推荐细则

根据《安徽省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职称评定工作政策,从德、能、勤、绩方面综合要求,特制订我校申报高一级教师职称推荐工作办法及测评细则。

一、申报条件

凡符合当年职称评审文件所规定条件的教师,必须当年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申请中写明符合的业绩条件和教科研条件),方可参与学校职称评审推荐。

二、组织领导

职称评定领导小组由校领导组成,校长任组长。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职评工作,由各处室负责人和教师代表组成测评小组(当年申报职称评定的人员回避),其中教师代表成员由(学校领导和工会委员会提名)支委会决定。

三、推荐程序

符合评审条件的教师提供相应材料,测评小组采取打分制给每位参与职称评审的教师打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推荐参加高一级职称评审。

四、计分内容及方法

(一)基本条件:占比15%

1.教龄得分:教龄每年1分×5%。

2.校龄得分:校龄每年1分×5%。

3.上一级职称兑现得分 :上一级职称兑现每年1分×5%。

(二)工作实绩:占比60%

工作实绩考核部分分为:个人荣誉、业务竞赛、教科研成果、辅导学生四大项,参与评审推荐的教师需提供任现职以来符合职评文件要求的相应材料(无效材料不予加分)。

分数计算方法:个人荣誉累计得分×15%,业务竞赛累计得分×20%,教科研成果累计得分×15%,辅导学生参赛累计得分×10%(以文件和证书为准),四部分成绩单独核算后相加合成个人最终工作实绩总分。

1.个人荣誉

1)获得区级、市厅级以上教育教学类表彰(由政府部门或者教育行政部门颁发的,包括学科带头人、教坛新星、骨干教师等称号)。

2)被评为区级、市级以上优秀班主任的或作为班主任所带的班集体获得市级以上教育部门表彰。

3)在年度考核中评为优秀,按次数给予赋分。

说明:以上材料均以文件或证书为准,参照相应级别的一等奖给予赋分。

2.业务竞赛

1)获得市级、省级以上教学成果奖。

2)在教育部门组织的优质课、技能大赛、电教比赛等活动,获区级、市级、省级以上奖项,或受邀在市级、省级以上活动中进行现场教学展示。

从事艺术和体育教学工作的教师,本人在教育、文化、体育部门主办的市级或区级以上汇演汇展或比赛中获奖。

说明:以上获奖材料需教育主管部门认定的给予加分,有奖次的参照教师个人获奖评分标准给予赋分,无奖次的参照相应级别的一等奖给予赋分。

3.教科研成果

1)在省级以上公开发行的学术刊物上发表本学科教育教学论文(核心刊物参照国家级赋分),或在市级以上公开发行的学术刊物上发表本学科教育教学论文,或获教育部门组织的教科研论文评选获市级奖项。 

2)参加经省级以上中小学教材审定委员会审定通过,并列入中小学用书目录的国家课程教材、省级地方教材编写;或参加市级以上教育部门组织的课程资源开发、新课程实验等活动,成果在市级、区级范围内推广使用或公开出版。

3)主持并完成市级以上教育科学(含规划课题)、电化教育研究、课程改革实验、教师培训研究等课题(主持人参照高一档评分标准执行)。               

4.辅导学生

在发展学生个性特长和创新能力方面做出成绩,在市级、省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批准或认定的本学科竞赛(活动)中,作为指导教师指导的学生获奖。 

此项分数如教师亲自辅导按教师个人获奖评分标准的50%计算,如有外聘教师参与指导的按25%计算。

附:教师个人获奖评分标准:

级别

一等奖

二等奖

三等奖

国家级

14

13

12

省级

10

9

8

市级

6

5

4

区级

3

2

1

 

 

说明:1.如有其他符合职评文件的获奖,参照获奖等级相应赋分。

2.赋分时所有级别获奖均给予赋分(如申报高级职称,区级获奖也给予赋分),同一奖项按最高级别计算。

3.凡经学校推荐参加的非申报学科类获奖,均给予赋分。

(三)民主测评:占比25%

民主测评分教师打分和测评小组打分。按“德、能、勤、绩”四方面对申报人进行评定,每项25分,满分100分。

1.教师测评打分:按“德、能、勤、绩”四方面进行评定,教师测评平均分×15%。

2.测评组打分:给予教师综合评价,测评小组平均分×10%。

如申报教师有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师德师风失范行为的,一经查实,取消其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资格。

五、争议解决办法

严格按照以上评分细则进行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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