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1年度龙子湖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结果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和《安徽省审计监督条例》的规定,我局对2021年度区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并对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区住房城乡建设交通局2021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延伸审计。现将审计结果报告如下。
一、2021年度区本级预算执行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区人代会批准的2021年度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为108,530万元,当年完成收入102,095万元,较上年增加3,431万元,同比增长3.48%,为年初预算的94.07%。其中完成税收收入65,893万元,较上年减少12,448万元,为年初预算的75.65%。完成非税收入36,202万元,较上年增加15,879万元,为年初预算的168.93%。
2021年度上级补助收入41,843万元,上年结余收入1,534万元,调入资金436万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055万元,收入总计146,963万元。
区人代会批准的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为95,159万元,综合上级转移支付、上年结转等各项因素,调整预算数为119,465万元。当年完成支出115,764万元,为调整预算数的96.9%,较上年减少3,884万元。当年上解上级支出24,551万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505万元,支出总计141,820万元。收支相抵,年终结余5,143万元,全部为结转下年使用的上级专项转移支付资金。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区人代会批准的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0万元,当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完成0万元,年初政府性基金结余159万元,上级补助收入276万元,调入资金3,908万元,债务(转贷)收入28,200万元,收入合计32,543万元。
区人代会批准的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0万元,当年综合各种因素调整后的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为32,254万元,当年完成支出32,466万元。收支相抵,年终结余77万元。
(三)地方政府债务情况
2021年我区新增政府债券28,200万元,其中蚌埠市高新电子产业园建设项目6,200万元,2021-2023年度老旧小区改造项目22,000万元。2021年底政府债务余额152,076万元,其中:一般债务余额10,832万元,专项债务余额141,244万元,比2020年底政府债务余额123,876万元增加了28,200万元,增长22.76%。
(四)“三公”经费管理情况
2021年度区财政“三公”经费支出合计181.05万元,为年初预算数的78.69%,同比下降13.4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17.96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24.99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92.97万元),同比下降26.59%;公务接待费63.08万元,比上年增加了14.64万元,同比增长30.22%。公务接待费比上年大幅度增长的主要原因为2021年度新冠肺炎疫情较上年度有所缓解,招商引资等公务活动次数大幅增加,导致公务接待支出增加幅度较大。
二、部门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
(一)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2021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
1.预算执行情况
2021年度预算财政补助收入金额537.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537.6万元。2021年度预算支出金额537.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6万元;项目支出536万元。
2.“三公经费”使用情况
经审计,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2021年度无“三公经费”支出。
3.资产、负债情况
截至2021年底,资产总计356.61万元。其中:货币资金348.3万元;其他应收款3万元;固定资产净值5.31万元。负债总计10.47万元,其中其他应付款10.47万元。净资产合计346.14万元。
(二)区住房城乡建设交通局2021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
1.预算执行情况
2021年财政批复收入预算数644.68万元,当年净调增预算7,877.46万元,上年结转38.6万元,调整预算数为8,560.74万元。当年收入预算8,522.1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4,377.26万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入6.16万元;其他收入4,138.72万元。当年收入合计7,735.32万元。
2021年财政批复支出预算数644.68万元。当年净调增预算7,877.46万元,上年结转38.6万元,调整预算数为8,560.74万元。当年支出预算8,522.14万元。当年支出合计7,735.3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4.02万元;项目支出7,681.3万元。完成当年调整预算数的90.77%。
2021年调整预算为8,560.74万元,预算执行数7,735.32万元,指标结余825.42万元,其中:财政收回786.82万元;结转2022年使用38.6万元。
2.财务收支结余和资产、负债、净资产情况
2021年度收入7,735.3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396.6万元;其他资金收入4,338.72万元。当年支出7,537.7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支出3,399.03万元;非财政拨款支出4,138.72万元。当年收支结余197.57万元。
截至2021年底,资产合计281.96万元,其中:银行存款61.19万元;其他应收款205万元;固定资产净值15.77万元。负债总计65.6万元,其中其他应付款65.6万元。净资产合计216.36万元,其中累计盈余216.36万元。审计未做调整。
3.“三公经费”使用情况
经审计,区住房城乡建设交通局2021年度“三公经费”审定支出金额0元。该局无公务用车,公务接待经费0元,公务出国经费0元。
三、审计评价
(一)对区本级预算执行情况的评价
审计结果表明,区财政工作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决策部署,认真执行区人代会议批准的预算安排,积极组织财政收入,加快财政政策实施,认真落实减税降费政策;调整优化支出结构,提高民生保障水平,持续改善人居环境,积极做好疫情防控保障;助力实体经济发展,支持重点项目建设;推动产业转型升级和创新体系建设,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采取系列措施,提升财政管理水平,推进财政体制改革,财政运行总体平稳,区本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良好。但本次审计也发现,在区财政局组织2021年度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需要纠正和改进的问题。
(二)对部门预算执行情况的评价
审计结果表明,预算部门基本能够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区相关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基本遵照执行了相关财务管理制度规定,会计资料基本真实地反映了财务收支情况,各项收支基本符合财经法规的规定,收支预算决算管理基本真实有效,收支预算管理基本符合部门预算管理要求,但审计也发现,部门预算管理中还存在一些需要纠正和改进的问题。
四、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处理意见
(一)区本级预算执行方面
1.部分预算执行率较低
(1)部分上年结转指标执行率低。抽查62项2020年结转的上级转移支付指标246.62万元,截至2021年底执行率低于50%,其中的6项176.5万元执行率为0。
(2)部分项目支出预算执行率低。抽查发现,2021年度区财政下达到30个预算单位的54项项目支出预算777.97万元,当年执行率低于50%,其中的37项667.58万元执行率为0。
2.预算单位部分大额政府采购项目未纳入单位年度预算
抽查59家预算单位发现,部分大额政府采购项目未纳入单位年度预算,例如:区教体局2021年龙子湖区中小学课桌椅采购项目支出164.25万元;区档案馆档案库房设备采购项目支出163.52万元;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生活饮用水实验室配置设备货物类采购项目支出251.8万元;区行政执法局龙子湖区城市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市场化服务项目支出208.5万元。
3.部分非税收入未及时上缴区财政专户
经审计发现,截至2021年底,区住房保障服务中心收取的部分房租收入18,720元未及时上缴区财政专户。
(二)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预算执行方面
1.预算编制不够精细,预算与决算数差距较大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1年收入年初预算数537.6万元,决算数1,838.72万元,决算数超预算数242.02%。2021年部门项目支出预算数536万元,部门项目实际支出数1,210.63万元,实际支出数超预算数125.86%。项目预算编制不细化。
2.退管服务费资金管理不规范
经审计发现,2021年退管费支出61.87万元,根据拨付收款资金账户发现,收到退管费资金未设立专户管理,发放到区级社区的退管费资金也未设立专户管理。
3.往来资金长期挂账
经审计发现,其他应收款明细为暂付中国银行银发帮扶中心验资款3万元,长期挂账已超过3年以上。
(三)区住房城乡建设交通局预算执行方面
1.未按规定执行公务卡强制结算项目
经审计发现,部分公务卡强制结算项目未按规定执行。例如:2021年8月第2号凭证,崔健、陈葛鹏青岛培训出差住宿费4,427元、会议费4,000元;2021年7月第6号凭证,购买防汛雨靴525元,钱陈力出差住宿219元。
2.提前支付工程质保金
2021年2月第2号凭证,区住房城乡建设交通局支付李楼乡自来水泵房配电工程项目工程款共计9.3万元。合同约定工程结算审计后付审定金额97%,剩余3%的余款作为质保金,待缺陷责任期满后一次性无息付清(本合同采购的保修期为一年)。根据工程竣工报告,该工程于2020年10月12日竣工验收,应当于2021年10月12日之后付清质保金,但该质保金于2021年2月随工程款一并支付。
3.民生工程项目资金监管不到位
延伸审计民生工程项目发现,该局二级机构-区农村公路管理站在“四好农村路”项目支出资金使用管理中,未设立项目辅助明细账,导致无法准确核算项目收支的具体情况,区住房城乡建设交通局对民生工程资金管理监管不到位。
4.违规发放工会福利
2021年11月第5号凭证,区住房城乡建设交通局支付36人工会活动运动服装费用2.16万元。经与区机关工委核实,该局2021年有23名人员已享受机关工委定制服装福利,存在违规发放工会福利现象,违规发放金额1.38万元。
5.非税收入未上缴财政
经审计发现,2021年1月第5号凭证,二级机构绿化所数字化城管绩效考核罚金5,000元未上缴财政。
五、审计建议
(一)区本级预算执行方面
1.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率。部门要加强预算编制与项目执行的衔接力度,做实做细项目管理,切实提高财政资金投入的精准度。财政部门采取有效措施压实部门主体责任,推进专项债等项目进度。
2.加强预算编制和执行管理。预算单位要提升预算编制基础工作质量,结合工作实际,科学、精细编制年度预算,增强预算执行的刚性和效益。财政部门应加强预算审批管理,项目预算审批要合理、充分,加强预算执行过程监管,督促项目预算执行,发挥财政资金效益。
3.加强政府采购预算管理。相关单位要提高政府采购预算编制意识和能力,提前谋划、确定采购内容,做到采购事项全部纳入年度预算。财政部门加强政府采购约束机制建设,强化预算审核和监管,督促部门单位提升采购预算执行效率,提高政府采购政策成效。
4.完善非税收入管理工作机制。区财政局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明确非税收入征收范围,强化非税收入国库集中收缴制度管理,规范执收单位的征收行为,确保非税收入征收合法合规、及时足额上缴国库。
(二)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预算执行方面
1.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有关规定,根据年度经济总体要求和跨年度预算平衡的需要,进一步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细化预算编制,量化支出标准,进一步提高预算执行效率。
2.严格按照《蚌埠市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经费管理办法》通知精神执行,进行专款专户管理。
3.进一步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和内部财务控制制度,加强会计基础规范化管理。
(三)区住房城乡建设交通局预算执行方面
1.深化制度建设,强化制度执行。组织学习政府制度文件,并根据自身情况制定相关细则,优化管理流程,进一步提高业务水平;加强对二级机构及临时机构的监管力度,制定切实有效的考核办法,促进民生工程规范管理,发挥长期持久作用。
2.提高财务人员业务水平,严格执行有关财经法规和完善账务处理;按照规范统一的原则编制预算;做好固定资产管理工作,建立固定资产定期盘点制度,每年度终了前,需对固定资产全面清查盘点,将发现的问题及时报批处理,保证账证相符、账账相符、账实相符。加强报销审批程序规范性,会计资料整理、复核工作;检查会计凭证附件,统计整理附件缺失清单并分析缺失原因,及时将附件补充完整;会计资料按照编号有序整理,便于后期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