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蚌埠市龙子湖区2023年一季度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跟踪审计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国务院关于加强审计工作的意见》和《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审计工作的意见》,我局派出审计组,对龙子湖区截至2023年1月贯彻落实国家重大政策措施和宏观调控部署情况进行了跟踪审计。本次重点审计了龙子湖区老旧小区物业补贴政策措施的落实情况,重点调查了1个政府部门、6个街道办事处、15个单位、168个老旧小区,涉及财政资金1233.09万元。
一、跟踪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部分物业补贴资金发放不及时
审计发现,龙子湖区曹山街道办事处于2022年12月收到区住房城乡建设交通局下拨东城物业2021年11月至12月期间16个老旧小区物业补贴款54,850.00元,截至审计之日尚未发放。龙子湖区东风街道办事处于2022年12月收到区住房城乡建设交通局下拨2021年11月至2022年12月全额物业补贴款,以小区物业公司人员配备不齐和环境保洁工作落实不力等理由,扣留310,516.50元尚未发放,截至审计之日尚未研究发放方案。龙子湖区治淮街道办事处2021年2月5#凭证和5月3#凭证收到区住房城乡建设交通局拨入补发东城家园宿舍等7个小区2020年7月、8月份物业补贴共计65,000元,截至审计之日尚未发放。
上述行为不符合《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预算执行管理的通知》(财库〔2008〕1号)“……预算单位应当按照规定的支付方式、程序和时限要求,及时、规范办理财政直接支付和财政授权支付业务,严格按照批复的预算、用款计划的要求以及项目的进度支付资金”的规定。
(二)部分物业补贴结余资金滞留街道,未及时上缴
审计发现,龙子湖区治淮街道办事处2022年扣发考核罚款4,000.00元,其中,扣发苏扬物业2,000.00元于2022年4月9#凭证转为街道收入,其余2000.00元留存街道往来款。龙子湖区曹山街道办事处2021年9月扣发考核罚款3,440.48元未及时上缴。
上述行为不符合《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财政支出预算执行管理的通知》(财预〔2014〕85号)“……对于执行中情况发生变化而无法执行的项目,以及无需再支出的据实结算项目,要及时收回总预算,重新安排用于经济社会发展亟需资金支持的领域。”的规定。
二、审计建议和意见
(一)建立完善老旧小区物业长效管护机制。结合我区实际管理现状和阶段发展需求,制定和完善相关规章制度;明确标准规范,促进老旧小区物业服务管理水平提档升级;强化托底保障,补齐老旧小区物业费收缴短板;完善评价考核和结果运用机制,激发企业积极性和内驱力。
(二)增强主管部门主体责任意识,加强监管力度,提升工作质效。统筹建立全区老旧小区“区级统筹、街道负责、社区沟通、物业实施”责任落实机制,层层明确责任。提高各主管单位重视程度,积极履行职责,夯实工作基础,加强政策法规学习,严格落实相关政策。
三、以前阶段跟踪审计反映问题的整改情况
龙子湖区政府高度重视跟踪审计发现的问题,截至2023年3月底,以前反映的问题已全部整改到位。
对本报告指出的问题,请相关单位自收到本报告之日起60日内组织整改完毕,并将整改结果书面反馈龙子湖区审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