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子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3年龙子湖区放心家政行动支持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10-26 11:44 来源: 龙子湖区人民政府 浏览量: 【字号:   打印

李楼乡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

为全面贯彻蚌埠市“放心家政”行动工作部署,鼓励全区家政行业创新升级,根据《蚌埠市放心家政行动支持政策》(蚌商外〔2023〕103号)文件精神,现制定《2023年龙子湖区放心家政行动支持政策》,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龙子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10月25日       

 

2023年龙子湖区放心家政行动实施方案

 

为落实十项暖民心工作部署,贯彻市委、市政府“放心家政”相关要求,根据《蚌埠市放心家政行动实施方案》文件精神,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申报政策项目内容

(一)支持企业建立信用信息档案

1.支持内容:对注册经营地均在龙子湖区,在商务部家政服务业信用信息平台录入家政人员信息10人以上的家政服务企业,给予120元/人的一次性补贴,单个企业最高不超过2万元。

2.申报材料:企业资金申请报告;营业执照复印件;家政企业录入家政服务人员至商务部家政服务业信用信息平台证明(生成二维码截图)等证明材料;经营场所租赁合同、门头照片等证明凭证。

(二)支持家政进社区示范创建

1.支持示范网点建设

1)支持内容:对于建设放心家政进社区服务点、开展“放心家政”进社区示范创建活动、并依托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场地)设立社区家政驿站的,在满足市级奖励标准的前提下,给予承建员工制家政企业5000元/个的区级承担奖励,用于推进社区家政驿站等建设。

2)申报材料:企业资金申请报告;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购置设备及装修清单及发票复印件;家政企业与社区签订双方协议复印件;配置人员信用信息档案;网点照片等。

2.支持社区监督维护

1)支持内容:对于积极开展放心家政进社区网点位置提供工作,并实地落成服务驿站、主动参与管理监督的社区,给予1300元/个的奖励。

2)申报材料:资金申请报告;社区与家政企业签订双方协议复印件;网点照片等。

二、放心家政贯彻执行内容

对于按时完成家政培训及新增目标任务的乡街,在提交完整的培训资料的前提下,给予每个乡街1000元的补贴。

三、有关要求

1.商务主管部门强化专项资金管理责任,严格把好项目审核关,会同财政部门认真组织辖区内符合条件的单位申报,并对申报项目进行材料审核和实地核查。

2.实施方案中“(一)支持企业建立信用信息档案”条目,奖补面向时间节点为2023年1月1日—2023年7月31日,家政企业提供人员信息应与商务部家政服务业信用信息平台相印证,申报企业应合理规避录用重复人员。

3.相关政策补贴对象应为注册地与经营地均为龙子湖区的企业,商务部门材料审核时将通过系统查询,以上两项要求不符合的,驳回申报要求。

4.专项资金申报试行信用承诺制和信用审查制。项目申报单位应实事求是,对信用状况和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商务部门将通过有关平台审查申报单位的信用情况,有不良信用记录的,驳回申报要求。

5.所有申报材料需A4纸打印一份,建立目录,按序排放,装订成册并加盖公章。

四、本方案由龙子湖区商务外事局负责解释,文件效力仅适用于202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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