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龙子湖区2023年度“民生实事”项目绩效情况专项审计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九条的规定,龙子湖区审计局派出审计组,自2024年4月11日至2024年5月20日,对蚌埠市龙子湖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下简称“区发改委”)、蚌埠市东方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投资集团”)、蚌埠市龙子湖区民政局(以下简称“区民政局”)、龙子湖区李楼乡人民政府(以下简称“李楼乡”)、龙子湖区文化旅游体育局(以下简称“区文旅体局”)、蚌埠市龙子湖区市政养护管理所(以下简称“区市政所”)、龙子湖区延安街道办事处(以下简称“延安街道”)进行了龙子湖区2023年度“民生实事”项目绩效情况专项审计调查,重点关注了工程实施管理、工程价款结算、工程验收、绩效和后期管护情况等方面进行审计,对重要事项进行了必要的延伸和追溯。东方投资集团、区民政局、李楼乡、区文旅体局、区市政所等有关单位对其提供的财务会计资料以及其他相关资料的及时性、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并作出书面承诺。龙子湖区审计局的责任是依法独立实施专项审计调查并出具专项审计调查报告。
一、被调查事项的基本情况
本次重点调查了龙子湖区2023年度8个“民生实事”项目绩效情况,其中经2023年区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票决7件,2022年结转1件。项目计划总投资6,807万元,实际投资5,896万元,项目具体情况如下:
一是龙子湖区便民办税服务大厅建设项目,由东方投资集团建设,安徽同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施工,项目主要内容为拆除改造以及内部装修;二是解放街道建新社区亲邻驿站项目,由东方投资集团建设,安徽淮浍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施工,项目主要内容为房屋建设、装修和设备采购;三是龙子湖区疾控中心及社区用房项目,由东方投资集团建设,蚌埠二建建设有限公司施工,项目主要内容为建设疾控中心、实验用房及相关配套用房;四是龙子湖区社区养老助餐工程建设项目,由区民政局建设,各街道社区自主招标及施工,项目主要内容为装修和采购;五是李楼乡农村照明提升工程项目,由李楼乡建设,安徽宏超中光科技有限公司施工,项目主要内容为路灯的采购与安装;六是龙子湖区“15分钟阅读圈”建设项目,由区文旅体局建设,蚌埠新华书店有限公司施工,项目主要内容为阅读空间的建设和图书的采购;七是二钢农贸市场周边环境提升项目,由区市政所建设,安徽铁发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等3家公司分别施工的,项目主要内容为对二钢农贸菜场西侧道路、二钢路进行改造提升;八是龙子湖区锥子山景区道路提升改造及亮化工程项目,由延安街道建设,安徽益萃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施工,项目主要内容为设备采购安装以及路面硬化、绿化提升改造。
二、审计调查评价意见
审计调查结果表明,2023年通过8个民生实事项目的建设实施,有效改善了老城区设施设备陈旧、生活功能配套不全、居住环境脏乱差等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进一步提升了辖区群众居住条件和生活质量,增强了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同时也对促进城市均衡发展,加快塑造城市新风貌,提升城市整体形象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但在工程实施管理、工程价款结算、工程验收及质量、后期管护方面也存在一些问题。如竣工验收报告无验收意见及验收日期、部分工程量未实施、个别工程延期、部分项目质量不达标,个别项目墙面出现裂纹墙、地砖损坏及空鼓、屋面找平层局部出现起砂、起皮、屋面女儿墙局部防水构造(收头)不规范。
三、审计调查建议
1、加强施工现场的监督管理,建立完善的施工现场管理制度,对施工现场进行全面、严格的监督管理,确保施工过程的顺利进行。
2、完善造价审核制度建设,促进造价咨询企业对造价审核工作的重视支持力度;同时应注重审核人员自身专业技术和职业道德的培养,制定完善的激励措施,促进企业专业技术人员综合技能的提高。
3、严格按照相关规范进行验收,工程验收应遵循相关的国家和地方标准,确保工程符合规定的技术要求和质量标准。
4、强化政府投资项目绩效不良问责及改进机制。通过推行地方政府投资绩效问责制,实现行政问责和审计监督有机结合,坚持有责必问、权责相符、失责必究的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