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解读】《龙子湖区招商引资政策兑现实施办法》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4-09-24 19:01 来源: 龙子湖区人民政府 浏览量: 【字号:   打印

一、决策背景和依据

为确保在实际工作中始终坚持以高质量发展为导向,全面提升经济工作能力和水平,依法依规兑现招商引资奖补资金,持续优化我区营商环境。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招商引资工作的意见》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域内的实际情况,印发了《龙子湖区招商引资政策兑现实施办法》。

二、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

在外需承压、内需乏力、产能过剩和市场信心不足的大背景下,招商引资企业发展壮大需要一定时间。作为政府部门,应当紧贴企业实际需求,参考项目落地成本、投资进度、投产情况、生产经营状况和对经济发展贡献度,分别在项目开工入库、投产和入规后,给予一定的资金扶持。为充分发挥为企服务效能,更好解决企业资金紧张、融资困难等困境。根据省、市招商引资工作相关文件精神,出台符合本区域工作实际的政策兑现实施办法,确保落实落细扶持政策。

三、研判和起草过程

(一)起草初稿。根据省、市招商引资相关文件精神并结合我区工作实际,于202475日形成初稿。

(二)征集意见。202475日,先后征求了区财政局、区发改委等相关部门意见。2024814日,向社会和企业征求了意见,对修改和建议进行梳理和论证。

(三)审核审查。2024919日通过公平竞争审查,2024920日通过合法性审查。

(四)上会讨论。2024923日,区政府第53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

(五)正式印发。2024924日,以区政府名义印发《龙子湖区招商引资政策兑现实施办法》。

四、工作目标

为充分规范全区招商引资项目政策兑现工作,进一步优化我区双招双引工作机制,促进主导产业高质量发展,更好地解决企业资金难题,确保各项优惠政策落实落细,及时助力企业发展。

五、主要任务

(一)使用范围

招商引资企业与龙子湖区人民政府签署正式的招商合作协议。

(二)部门职责

龙子湖区招商引资政策部门职责

审核流程

涉及单位

审核内容

审核周期

‌投资入库审核

区发改委
区统计局

项目投资入库情况

5个工作日

‌企业入规审核

区科技工信局

项目入规情况

5个工作日

‌兑现金额审核

区财政局
区营商投促局
东投集团
项目受理单位

多方联合审核,确定应兑现给企业的具体金额

5个工作日

‌工程情况审核

区住建局

项目开工、建设、竣工验收等全生命周期情况,确保项目合规

5个工作日

‌合规审核

区司法局

兑现协议的合法性和合规性

5个工作日

‌房租及物业费审核

东投集团

企业厂房租金及物业费的支付情况

5个工作日

‌其他审核与配合

项目涉及部门

根据不同项目,其他相关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能分工进行审核和协作,确保兑现流程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5个工作日

(三)兑现流程

六、创新举措

‌履约管理与绩效评价各包保单位、行业主管部门需全流程跟踪招商引资项目的政策兑现动态,及时把控风险,确保政策兑现资金能够有效发挥效益。

‌监督检查与问责机制区纪委监委将适时开展监督检查,一旦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并对履职不力的单位或个人进行问责,以保障招商引资工作的规范性和有效性。

七、保障措施

1、建立风险防范机制和强化审计监督,特别是将招商引资政策兑现事项纳入重点专项审计,是确保政策有效执行、资金安全使用以及预防腐败的重要措施。

2、通过专项审计,可以确保招商引资政策得到有效执行,避免政策空转或执行不力的情况;可以确保资金的安全、合规使用,防止资金被挪用或滥用。通过审计监督,可以发现并预防招商引资过程中的腐败行为,维护政府形象和公信力。

八、新旧政策差异

《龙子湖区招商引资政策兑现实施办法》2024年版

《龙子湖区招商引资政策兑现实施办法》2022年版

备注

第四条:审核部门的工作职责

1、区发改委、区统计局负责审核兑现企业的投资入库情况;
2、区科技工信局负责审核兑现企业的入规情况;
3、受理单位、区财政局、区营商环境和投资促进局、东投集团联合审核应兑现项目的具体金额。
4、区住建交通局负责审核企业的开工建设和工程验收情况;
5、区司法局负责在法定期限内审核兑现协议合法合规情况;
6、东投集团负责审核房租(租赁厂房)及物业费缴纳情况。
7、必要时,可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从各自专业领域对兑现事项及材料进行审核。
8、其他相关部门按照职能分工进行审核和工作配合;
9、各部门审核期限一般为5个工作日,逾期不提出其它意见的视为同意。受理单位在综合以上相关单位意见后,由分管区领导主持召开政策兑现专题会,待各部门充分协商讨论、同意兑现此项优惠政策事项后,再向区政府提出书面报告。

第四条  审核部门初审阶段工作职责

1、区发改委负责审核申请兑现企业的投资入库情况;
2、区科技经信局负责审核申请兑现企业的入规情况;
3、区财政局、各受理单位、区投资促进局联合审核应申请兑现项目的具体金额;
4、区税务局负责审核申请兑现企业的完税情况;
5、区住建局负责企业的工程验收情况;
6、区司法局(法制办)负责在法定期限内审核申请兑现协议合法合规情况;
7、其他相关部门按照职能分工进行审核和工作配合;
8、各部门须在5个工作日的审核期限内,提出明确初审意见。受理单位在综合以上相关单位意见后,向区政府提出书面报告。

2024版在2022版本基础上对第四条进行了较大改动。
1、更加明确了各审核部门工作职责:投资入库审核内增加区统计局、兑现金额审核内增加东投集团、区住建交通局增加审核企业的开工建设情况;
2、增加东投集团审核房租及物业费缴纳情况;
3、增加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在必要时审核兑现事项及材料;
4、完善上会前程序。增加分管区领导召开专题会,各部门商讨、同意兑现程序。


咨询机关:高铁工贸园区管理委员会

  人:高铁工贸园区管理委员会  胡璟

联系方式:0552-30338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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