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子湖区支持农业新型经营主体申请指南
发布日期:2025-02-10 11:20信息来源:龙子湖区农业农村水利局 浏览量:
1、补贴对象:龙子湖区区级以上农民合作社示范社和示范家庭农场。
2、补贴范围:区级以上农民合作社示范社和示范家庭农场。
3、补贴标准:根据上级拨付资金测算每家新型经营主体补贴金额。
4、申请程序:一是根据上级拨付资金制定实施方案,李楼乡按照实施方案组织示范主体申报,上报到区农业农村水利局;区农业农村水利局制定分配方案、公示后发文公布。
5、申请材料:按照相关资金实施方案准备相关材料。
6、咨询电话:0552-3040244
7、受理单位:龙子湖区农业农村水利局
8、办理时限:相关资金实施方案下达后申请。
9、联系方式:0552-30402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