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子湖区渔业成品油价格补助专项资金申请指南
发布日期:2023-06-20 11:28信息来源:龙子湖区农业农村水利局 浏览量:
一、补贴对象
公民、社会组织
二、补助范围和条件
已纳入省级渔船管理系统,并在2014年度享受燃油补贴的渔船,渔船证书齐全、合法、有效。
从2018年起,对达到限制使用船龄的老旧捕捞渔船(根据《农业部关于加强老旧渔业船舶管理的通知》(农渔发〔2007〕11号)),一律不予补贴。
三、补助标准
(一)补贴系数。按照专业捕捞渔船和副业捕捞渔船分别为1、0.5的补贴系数发放燃油补贴。
(二)机动捕捞渔船。对渔船船长分档测算,确定补贴标准,同时对应设定每档的渔船主机功率下限,主机功率不足的低于一档发放。补贴金额为补贴标准*补贴系数。更新改造渔船从取得合法证书之日起计算补贴月份,退出捕捞业渔船从注销渔船证书起取消油价补贴。(具体标准见下表)。
安徽省机动捕捞渔船油价补贴标准上限
船 长 |
机动捕捞船 |
|
船长﹤8米 |
全年补贴(万元/年) |
0.4 |
每月补贴(元/月) |
333 |
|
8米≤船长﹤10米 (且9千瓦以上) |
全年补贴(万元/年) |
0.5 |
每月补贴(元/月) |
417 |
|
10米≤船长﹤12米 (且11千瓦以上) |
全年补贴(万元/年) |
0.6 |
每月补贴(元/月) |
500 |
|
船长≥12米 (且15千瓦以上) |
全年补贴(万元/年) |
0.85 |
每月补贴(元/月) |
708 |
四、发放办法
执行省财政厅和农委渔船燃油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规定。
五、咨询电话
龙子湖区农业农村水利局(0552-3040293)
六、受理单位
龙子湖区农业农村水利局
七、办理时限
10个工作日
九、联系方式
龙子湖区农业农村水利局(0552-30402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