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中央财政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生产设施条件改善资金分配公示
发布日期:2024-12-04 15:03信息来源:龙子湖区农业农村水利局 浏览量:
根据《安徽省农业农村厅 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23年中央财政粮油生产保障等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皖农计财函〔2023〕595号)、《龙子湖区2023年中央财政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生产设施条件改善项目实施方案要求》等文件精神,经验收、审计、局党组会等程序,现对拟拨付的2023年中央财政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生产设施条件改善项目进行公示。
公示时间:2024年12月4日—2024年12月10日,如有异议,请向龙子湖区农业农村局等相关部门反映,联系电话:0552-3040244
序号 |
主体名称 |
建设规模 |
补贴资金 |
1 |
蚌埠市乐泉家庭农场 |
10亩 |
7.9万元 |
2 |
蚌埠市龙子湖区园中园西芦山家庭农场 |
10亩 |
7.9万元 |
2024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