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00303103X/202405-00015 信息分类: 财政、金融、审计,公民,其他
内容分类: 农机购置补贴 发布日期: 2024-05-21 15:26
发布机构: 龙子湖区财政局(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成文日期: 2024-05-21
来源单位: 龙子湖区财政局(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性: 有效
名  称: 龙子湖区涉农补贴项目表
文  号: 词: 区级惠农补贴政策清单

龙子湖区涉农补贴项目表

发布日期:2024-05-21 15:26信息来源:龙子湖区财政局(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浏览量:
序号 主管部门 补贴项目 政策依据 补贴对象 补贴标准 申领流程 发放方式 发放时间 咨询方式 备注
国家标准 省级标准 市级标准 区级标准
1 龙子湖区农业农村局 农机具购置补贴 《安徽省农业农村厅 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安徽省2021-2023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指导意见的通知》(皖农机〔2021〕96号) 到户 按照省补贴系统标准自动生成 农户带机到农机部门或用手机APP申请 一卡通发放 按年发放 0552-3034358
2 龙子湖区农业农村局 牲畜无害化处理补贴 《蚌埠市健全病死猪无害化处理机制严厉打击随意丢弃病死猪违法行为工作方案》 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厂、自建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设施的规模养殖场 养殖环节50元/头 养殖环节15元/头 养殖环节15元/头,屠宰环节880元/头 养殖场或者屠宰场进行申报,县区农业部门核验并上报市农业部门,上级拨付补贴资金,县区按照要求配套补助资金,按照规定下发养殖场或屠宰场 银行转账 按年发放 0552-3040149
3 龙子湖区财政局 稻谷补贴 《安徽省财政厅 安徽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安徽省农业委员会 安徽省统计局 安徽省粮食局 安徽省物价局 国家统计局安徽省调查总队关于印发<安徽省稻谷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财农〔2018〕1115号) 本区内合法耕地(即通过合法程序获得合法经营权)上的稻谷实际生产者(包括农民、种粮大户、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等)。 根据上级拨付资金、各地符合条件的稻谷种植面积测算确定 各镇对补贴面积摸底审核、登记造册、公示确认、打卡发放。 通过财政惠农补贴资金“一卡通”打卡发放 及时发放 0552-3040613
4 龙子湖区财政局 农业支持保护补贴 《安徽省财政厅 安徽省农业委员会关于印发〈安徽省农业“三项补贴”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财农〔2016〕857号) 拥有耕地承包权的种地农民。 根据上级拨付资金、各地符合条件的耕地面积测算确定 各镇对补贴面积摸底审核、登记造册、公示确认、打卡发放。 通过财政惠农补贴资金“一卡通”打卡发放 及时发放 0552-3040613
5 龙子湖区财政局 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 《安徽省财政厅 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2023年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资金实施方案的通知》(皖财农〔2023〕381号) 实际承担农资价格上涨成本的实际种粮者,包括利用自有承包地种粮的农民,流转土地种粮的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以及开展粮食耕种收全程社会化服务的个人和组织。 根据上级拨付资金、各地符合条件的粮食作物播种面积确定 各镇对补贴面积摸底审核、登记造册、公示确认、打卡发放。 通过财政惠农补贴资金“一卡通”打卡发放 及时发放 0552-3040613
1、填表说明:主管部门:填写单位名称;补贴项目:各厅局依据最新政策,动态调整;政策依据:填写最新的文件名称和文件;补贴对象:享受补贴的条件,填写到户还是到人;补贴标准:按照国家标准和省级标准分别填报;申领流程:简单填写申请补贴的过程;发放方式:通过“一卡通”发放或通过其他方式发放;发放时间:按月、季、年度发放;咨询电话:填写厅局处室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