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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香樟名都小区安置房物业费收费标准按照商品房标准收取问题

发布时间:2024-04-23 17:03 来源:龙子湖区人民政府
信件编号: 20240422001 来信时间: 2024-04-22 16:46
信件类型: 我要咨询 姓名: 李****
内容: 二刚还原户分在交通香樟名都小区,还原房建设标准差,户型差,物业费按照商品房标准征收,请问区政府还原房的物业费按照什么标准征收。本人在经开区的亲戚,还原房物业费都有政府补助,基本费用很低。可是香樟名都小区收费按照商品房收,空置房屋只给打8折。收费太高,无政府补助,望区政府能给协调解决。谢谢!
答复情况:
答复单位:龙子湖区人民政府    答复时间:2024-04-23 17:03

答复意见: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回复如下:交通香樟名都项目由安徽省蚌埠交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通过公开招标,安徽宇豪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中标,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已标明住宅每平米1.05/月物业费,该项目为整体招标,无商品房、还原房价格区分,物业服务一样。感谢理解。如有其

他问题请与龙子湖区住房城乡建设交通局联系,联系电话:3032973.20244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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