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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子湖区非法卫星电视接收设施专项整治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征集时间:[ 2024-05-22 00:00 ][ 2024-06-21 08:53 ] 状态: 已结束 查看结果 信息来源:龙子湖区文化和旅游局

根据市广播电视新闻出版局关于《开展2024非法卫星电视接收设施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精神为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主动权,切实维护国家的政治安全、信息安全和文化安全,切实加强对非法卫星电视接收设施专项整治工作现结合我区实际,起草关于《龙子湖区非法卫星电视接收设施专项整治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征求意见稿)》,现将征求意见稿全文公布,公开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建议)。


一、征集意见(建议)起止时间:
  2024年5月22日至2024年621日。


  二、征集方式
  1.电话反馈: 0552-3073840
  2.现场反馈地址:龙子湖区文化和旅游局1829室;

3.电子档反馈:邮箱lzhqwhly@163.com;

4.工作日时间:8:30—12:00,14:30—17:30;

5.联系人:翁艺   联系方式:3073840。

6.通过龙子湖区人民政府网站“民意征集”栏目在线提交意见(建议)


 

 

:1、关于《龙子湖区非法卫星电视接收设施专项整治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起草说明
      2、《龙子湖区非法卫星电视接收设施专项整治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征求意见稿)



《龙子湖区非法卫星电视接收设施专项整治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起草说明

 

一、制定背景

为确保我卫星广播电视节目传播秩序合法安全有序,严厉打击我非法生产、销售、安装和使用卫星地面接收设施违法行为,加强我境外电视接收执证单位的管理,严厉禁止利用有线电视网和互联网收转境外卫星电视的行为。

二、制定意义

非法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整治工作是一项重要的意识形态管理工作,是各级巡视(巡察)的重要内容之一,也是省、市对我年度考核重要内容之一,为加强我非法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的管理,深入推进专项整治工作顺利开展,切实维护好国家政治、信息、文化安全和社会稳定。

、主要目标

坚决打击非法生产销售安装使用卫星地面接收设施的违法犯罪行为;强化对境外电视接收执法单位的管理;严厉禁止利用有线电视网和互联网等收转境外卫星电视的行为。

、主要内容

(一)从非法生产、销售的源头入手,加强源头治理,全面排查全区域内电器商城、五金商铺等重点场所,查处销售“黑窝”点、“私装”点,坚决堵住非法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生产流通渠道。

(二)结合我文明创建工作,联合社区(村)、物业等加大对老旧小区、城乡接合部、城中村等重点区域的集中整治,有序收缴、拆除、置换非法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

(三)深入开展“无小耳朵社区(村)”创建工作,以2020年创建的“无小耳朵小区”为基础,进一步扩大创建成效,今年,我每个乡镇(街道)要成功创建1个“无小耳朵村(社区)”。

(四)坚持安装与收缴、拆除工作同步实施,加强与融媒体中心、中广网络宿松分公司、电信、移动、联通等部门通力合作,出台相应的收视优惠政策,保障全广大人民群众的收视权益。

(五)加强对辖区内有线电视网、IPTV等传输节目的监管,坚决禁止利用广播电视、IPTV传送网传输境外电视节目,对无证接收单位将依法从严从快查处。

 

 

 

 

 

 

 

《龙子湖区非法卫星电视接收设施专项整治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征求意见稿)

 

为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主动权,切实维护国家的政治安全、信息安全和文化安全,切实加强对非法卫星电视接收设施专项整治工作(简称“专项整治工作”,下同)的组织领导,促进部门间的协调配合,坚持不懈地共同做好专项整治工作,建立龙子湖区非法卫星电视接收设施专项整治工作联席会议(简称“联席会议”,下同)制度。

一、工作目标

落实属地管理职责按照全国和省、市的要求,建立良好的部门沟通协作机制,确保非法卫星电视接收设施专项整治工作、境外电视传播秩序专项整治工作和打击“黑广播”工作取得良好成效,确保广播电视阵地的安全。

二、主要职能

在区委、区政府领导下,研究拟定专项整治工作的重大措施和实施办法督促落实《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管理规定》和上级关于打击“黑广播”的相关规定,协调解决推进专项整治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综合治理卫星地面接收设施、境外电视网络接收设备,开展专项整治行动;讨论确定年度工作重点并协调落实;指导督促、检查和考核评价专项整治各项工作。

三、成员组成

联席会议由区委宣传部、区政法委、区广播电视新闻出版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公安分局、乡、街道等单位组成,联席会议召集人由区政府分管副区长担任,联席会议成员为有关部门和单位负责人。联席会议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提出,联席会议确定。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区广播电视新闻出版局,主任由区文化和旅游局(广播电视新闻出版局)副局长岳雪洁同志担任,负责全区非法卫星电视接收设施专项整治工作实施与监督指导,以及联席会议协调,承办联席会议交办的其他事项。

四、职责分工

(一)区委宣传部。负责组织、指导、协调全区对外宣传工作;在方针政策和宣传业务上指导区直部门、乡街、村居的工作;负责突发公共事件的舆论引导综合协调工作。

(二)区政法委。负责将专项治理行动列入全区社会治理工作考评范围,指导、协调各乡街对专项治理工作进行考评。

(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开展卫星地面接收设施及相关设备产品的专项执法打假行动,依法严厉查处卫星地面接收设施及相关设备产品不符合标准、无生产许可证和无强制性认证(CCC)的违法行为。加强市场监管,加大打击非法销售卫星地面接收设施及相关设备产品的力度,取缔无照经营;开展专项治理行动。

(四)区公安分局。侦办或依法处理有关部门移送的非法生产、销售、安装和使用卫星地面接收设施涉嫌犯罪的案件;依法处理专项治理行动中拒绝、阻碍执行公务的行为;指导、协调专项治理行动。

(五)区广播电视新闻出版局。负责专项治理活动计划、安排、统筹、协调联络;加强对安装和使用卫星地面接收设施及相关设备产品的监督管理,严厉打击非法安装和使用卫星地面接收设施及相关设备产品;查处擅自利用卫星方式传输境内境外广播电视节目的违法行为。

(六)各乡和街道。负责辖区内非法卫星地面接收设施生产、销售环节的源头治理。辖区内非法卫星地面接收设施(包括卫星地接收天线、高频头、解码器、解密卡、接收机)安装、使用环节的全面排查和集中整治。对辖区内小区、宾馆饭店、公共场所、单位违规接收境外卫星电视节目开展联合执法,查处违法行为。

五、工作细则

联席会议每年召开1至2次例会。根据区领导同志指示或工作需要,可以临时召开全体会议或部分成员单位会议。联席会议以纪要形式明确会议议定事项,经与会单位同意后印发给有关部门。

六、工作要求

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研究专项整治工作的有关问题,认真落实联席会议布置的工作任务。要互通信息、相互配合,形成合力,充分发挥联席会议的作用,共同做好专项整治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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