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蚌埠市职工医保省内临时就医门诊怎么报销,已先自费

发布时间:2024-11-26 15:39 来源:龙子湖区人民政府
信件编号: 20241125001 来信时间: 2024-11-25 16:42
信件类型: 我要咨询 姓名: 杨****
内容: 蚌埠市市区职工医保,办了临时省内就医,已经自费了,现在已回蚌埠,门诊这块怎么报销
答复情况:
答复单位:蚌埠市医保中心    答复时间:2024-11-26 15:39

答复意见:

尊敬的市民:您好! 根据蚌医保发【2022】12号文第二十六条规定:办理过异地就医备案手续的异地安置人员、异地长期居住人员、长期驻外工作人员等,可以在备案地享受普通门诊保障待遇,按照我市异地就医报销政策执行。 已电话联系咨询人,经系统查询,咨询人所办理的异地就医备案类型为“其他临时外出就医人员”,已电话告知相关政策,其已知晓。 如有疑问,可咨询蚌埠市医保中心0552-3012393,33123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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