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3月3日至2025年4月2日,蚌埠市高铁工贸园区管理委员会在龙子湖区人民政府网站对《龙子湖区关于进一步规范涉企行政检查工作方案(试行)》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期间,收到部门和企业反馈意见4条,未收到公众个人反馈意见,现将意见采纳情况说明如下:
序号 | 反馈单位 | 主要意见 | 采纳 情况 |
备注 |
1 | 龙子湖区司法局 | 第二条第(一)款第3项推行动态管理机制。建议修改为“如有需要修改事项,可由主管部门提请,由专班共同审定调整事项。” | 已采纳 | 对《龙子湖区行政检查事项清单》实行动态管理,如有需要修改事项,可由主管部门提请,由专班共同审定调整事项。 |
2 | 龙子湖区应急局 | “由专班提出《高铁工贸园区行政检查事项清单》”建议修改为:“由专班统筹各部门检查事项清单” | 已采纳 | 由专班统筹各部门制定《龙子湖区行政检查事项清单》,明确联合检查事项名称、对象、方式、主体、内容等核心要素。 |
3 | 龙子湖区应急局 | 对“综合查一次”联合执法检查行政检查标准清单实行动态管理,如有需要修改事项,可由主管部门提请,司法局牵头审定调整事项”建议修改为:“综合查一次”联合执法检查行政检查标准清单实行动态管理,如有需要修改事项,由主管部门科学制定后,报区政府备案”。 | 未采纳 | 已对“综合查一次”联合执法改革制度进行更详细说明,分工更明确,程序更规范。 |
4 | 龙子湖区****工业企业 | 建议增加“四、特殊情况,部分部门涉及投诉、举报类的行政检查不受本方案限制”。 | 未采纳 | 已提出优化触发式行政检查机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