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对建设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站

发布时间:2026-06-29 09:11 来源:龙子湖区人民政府
信件编号: 20260601001 来信时间: 2026-06-01 23:31
信件类型: 我要投诉 姓名: 闵****
内容: 致龙子湖区相关主管部门: 我方作为周边居民,经实地了解拟建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站选址相关规划,郑重表态不同意该站点在现有选址落地建设,具体理由如下: 1. 环境污染隐患突出:垃圾收储、分选、资源化加工过程易产生恶臭异味、渗滤液污水,扬尘、生产噪声常年扰民,周边居住小区密集,日常开窗、户外活动均会受持续影响;渗滤液处置不当易渗入土壤、地下水,破坏片区水土环境,危害饮用水与土地安全。 2. 损害身体健康与居住环境:生活垃圾夹带各类病菌、有害气体,长期近距离排放极易诱发呼吸道、皮肤等群体性疾病,尤其对老人、婴幼儿、慢性病患者身体健康造成不可逆伤害,大幅降低片区宜居属性。 3. 房产价值与民生权益受损:垃圾站点落地会直接造成周边住宅贬值,业主多年置业资产缩水;片区原有居住规划、生活配套被破坏,违背片区宜居建设初衷,侵害全体住户合法财产权、居住权。 4. 选址规划不合理:拟建点位临近居民区、生活配套场所,不符合垃圾处理设施远离人居集中区的选址规范,未充分征求周边群众真实意愿,选址欠缺科学性与合理性。 综上,恳请主管部门充分吸纳群众诉求,重新勘测选址,另行选址远离居民区地块规划建站,否决当前选址建设方案。
答复情况:
答复单位:龙子湖区住房城乡建设交通局    答复时间:2026-06-29 09:11

答复意见:

尊敬的市民:您好!经第三方评估公司通过综合评估得出结论,原选址不适宜建设该项目,下一步我区将另行选址。

答复单位:龙子湖区人民政府    答复时间:2026-06-02 09:16

答复意见:

尊敬的市民: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转交相关部门解答,我们将在收到回复的第一时间向您反馈,感谢您对我区工作的支持与关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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