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特殊情况需要,临时占用城市道路怎么办理?
根据《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第三十一条 因特殊情况需要临时占用城市道路的,需经市政工程行政管理部门和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批准,方可按照规定占用。 经批准临时占用城市道路的,不得损坏城市道路;占用期满后,应当及时清理占用现场,恢复城市道路原状;损坏城市道路的,应当修复或者给予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