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高个人所得税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子女教育、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的具体规定是什么?

发布时间:2024-01-04 16:21 来源:蚌埠市龙子湖区人民政府 阅读次数: 字体:【  
内 容:

提高个人所得税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子女教育、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一老一小”扣除)标准的具体规定是什么?

答 复:

《通知》规定,自2023年1月1日起,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标准,由每个婴幼儿每月1000元提高到2000元。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标准,由每个子女每月1000元提高到2000元。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标准,由每月2000元提高到3000元,其中,独生子女每月扣除3000元,非独生子女与兄弟姐妹分摊每月3000元的扣除额度,每人不超过1500元。【文件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4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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