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让超过五年的房产怎样缴纳个人所得税?

发布时间:2026-04-14 15:27 来源:蚌埠市龙子湖区人民政府 阅读次数: 字体:【  
内 容:

转让超过五年的房产怎样缴纳个人所得税? 

答 复:

对个人转让自用5年以上、并且是家庭唯一生活用房取得的所得,继续免征个人所得税。(一)"自用5年以上"是指个人购房至转让房屋的时间达5年以上。1.个人购房日期的确定。个人按照国家房改政策购买的公有住房,以其购房合同的生效时间、房款收据开具日期或房屋产权证上注明的时间,依照孰先原则确定;个人购买的其他住房,以其房屋产权证注明日期或契税完税凭证注明日期,按照孰先原则确定。2.个人转让房屋的日期,以销售发票上注明的时间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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