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 网上办事 > 办事指南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费断缴补缴申报

咨询 分享
来源:安徽政务服务网

基本要素

展开

受理条件

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实施时,距领取年龄不足15年的参保人员,没有累计缴满15年;对距领取年龄超过15年的参保人员,没有按规定逐年缴费的。

申请.材料

材料名称 必要性 规格份数 材料来源 填报须知 材料下载 其他说明
补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申请表 必要 原件1份 空白表格
示例样表
查看

办理流程 流程图

1.申请:线上在政务服务网或线下在服务大厅综合窗口申请。
2.受理:受理人在政务服务运行平台核验受理/线下核验受理。申请人申请材料齐全、符合受理条件的予以受理;对申请人申请的材料不符合受理条件的,不予受理并通知申请人。
3.审查:审查人对受理的材料进行审查,符合受理条件的予以确认通过。对没有通过审查的,通知申请人并告知原因。
4.办结:对通过审查的办件在政务服务运行平台线上办结或线下窗口办结。
5.送达:对已办结的办件结果通知申请人领取或进行邮寄给申请人。
环节 办理时限 办理单位 办理人 办理岗位 岗位职责 特殊程序
受理 0.5个工作日 蚌埠市龙子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孙广常 受理岗 熟悉业务经办流程,服务态度热情。
办结 0.5个工作日 蚌埠市龙子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孙广常 办结岗 熟悉业务经办流程,服务态度热情。

中介服务

办事评价

满意度:100.00% ,   评分5.00

  • 2

    累计评价

  • 2

    非常满意

    占比  100.00%
  • 0

    满意

    占比  0.00%
  • 0

    基本满意

    占比  0.00%
  • 0

    不满意

    占比  0.00%
  • 0

    非常不满意

    占比  0.00%

常见问题

问题 解答
制度实施时,距领取年龄不足15年的参保人员,应按规定逐年缴费,并可补缴至满15年;对距领取年龄超过15年的参保人员,应按年缴费,累计缴费不少于15年。对于没有按规定逐年缴费的,可补缴中断年度的缴费部分,但不享受相应的缴费补贴。
《补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申请表》
补缴养老保险费人员应及时到村(居)委会办理补缴手续,填写《补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申请表》(以下简称《补缴表》),并将需补缴的保险费存入社会保障卡的银行账户或银行存折(卡)。村(居)协办员应在规定时限内将《补缴表》上报至乡镇(街道)事务所。乡镇(街道)事务所应对参保人员的补缴资格进行审核,审核无误后,将补缴信息录入信息系统,按规定时限将有关材料上报县社保机构。县社保机构复核无误后,通过信息系统生成补缴扣款明细清单,传递至金融机构。
在线办理

咨询电话

  • 0552-3040710

收费信息

  • 本事项不涉及收费

指南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