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目录清单名称 |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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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子项名称 |
城乡居民参保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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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事项类型 |
公共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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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编码 |
002036110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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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服务对象 |
自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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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编码 |
11340302MB1901433R400203611000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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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办理形式 |
网上办理,移动端办理,窗口办理,自助端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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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深度 |
四级(全程网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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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网上办理形式 |
互联网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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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现场次数 |
0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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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定办结时限 |
1
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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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办结时限 |
1
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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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办理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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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办理时间 |
工作日8:0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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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所属部门 |
蚌埠市龙子湖区医疗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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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区划 |
龙子湖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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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实施主体 |
蚌埠市龙子湖区医疗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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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主体性质 |
法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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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使层级 |
县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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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件类型 |
即办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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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委托部门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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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力来源 |
法定本级行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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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使内容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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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属于联办件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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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否有联办机构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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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办机构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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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否有权限划分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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划分标准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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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否属于上报件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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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沉办理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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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通办范围 |
全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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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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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阶段性办理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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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时间段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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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否有特别程序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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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程序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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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否支持预约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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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约渠道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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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否有数量限制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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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限制说明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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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数量限制依据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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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否进驻大厅 |
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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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收取形式 |
窗口收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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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结果名称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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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样本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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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结果领取方式 |
窗口领取,结果快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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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结果领取说明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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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监督方式 |
0552-30769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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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方式 |
0552-3010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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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审查标准 |
提供的材料真实、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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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年审年检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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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设定依据 |
1.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35号)第二十三条:职工应当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第二十四条:国家建立和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规定。第二十五条:国家建立和完善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行个人缴费和政府补贴相结合。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人、丧失劳动能力的残疾人、低收入家庭六十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和未成年人等所需个人缴费部分,由政府给予补贴。第五十八条: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自愿参加社会保险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应当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国家建立全国统一的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为公民身份号码。
2. 《社会保险经办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65号)第六条:用人单位在登记管理机关办理登记时同步办理社会保险登记。个人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以公民身份号码作为社会保障号码,取得社会保障卡和医保电子凭证。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
3. 《香港澳门台湾居民在内地(大陆)参加社会保险暂行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 41号)第二条:在内地(大陆)依法注册或者登记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有雇工的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以下统称用人单位)依法聘用、招用的港澳台居民,应当依法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和生育保险,由用人单位和本人按照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在内地(大陆)依法从事个体工商经营的港澳台居民,可以按照注册地有关规定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在内地(大陆)灵活就业且办理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的港澳台居民,可以按照居住地有关规定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在内地(大陆)居住且办理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的未就业港澳台居民,可以在居住地按照规定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在内地(大陆)就读的港澳台大学生,与内地(大陆)大学生执行同等医疗保障政策,按规定参加高等教育机构所在地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第三条:用人单位依法聘用、招用港澳台居民的,应当持港澳台居民有效证件,以及劳动合同、聘用合同等证明材料,为其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在内地(大陆)依法从事个体工商经营和灵活就业的港澳台居民,按照注册地(居住地)有关规定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已经办理港澳台居民居住证且符合在内地(大陆)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条件的港澳台居民,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在居住地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第四条:港澳台居民办理社会保险的各项业务流程与内地(大陆)居民一致。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或者社会保障卡管理机构应当为港澳台居民建立社会保障号码,并发放社会保障卡。港澳台居民在办理居住证时取得的公民身份号码作为其社会保障号码;没有公民身份号码的港澳居民的社会保障号码,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或者社会保障卡管理机构按照国家统一规定编制。第十四条:办法所称“港澳台居民有效件”,指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
4. 《在中国境内就业的外国人参加社会保险暂行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16号)第三条: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或者登记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以下称用人单位)依法招用的外国人,应当依法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和生育保险,由用人单位和本人按照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与境外雇主订立雇用合同后,被派遣到在中国境内注册或者登记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以下称境内工作单位)工作的外国人,应当依法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和生育保险,由境内工作单位和本人按照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第四条:用人单位招用外国人的,应当自办理就业证件之日起30日内为其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受境外雇主派遣到境内工作单位工作的外国人,应当由境内工作单位按照前款规定为其办理社会保险登记。依法办理外国人就业证件的机构,应当及时将外国人来华就业的相关信息通报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定期向相关机构查询外国人办理就业证件的情况。
5.《外国人在中国永久居留享有相关待遇的办法》(人社部发〔2012〕53号)第九条:可以《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作为有效身份证件办理参加社会保险各项手续。在中国境内就业的,按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有关规定参加各项社会保险;在中国境内居住但未就业,且符合统筹地区规定的,可参照国内城镇居民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享受社会保险待遇。办理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终止等手续,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照有关规定简化流程、提供方便。
6.《国务院关于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意见》(国发〔2016〕3号)规定: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城乡居民医保)制度,是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实现城乡居民公平享有基本医疗保险权益、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增进人民福祉的重大举措,对促进城乡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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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目录清单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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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目录子项名称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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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事项类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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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基本编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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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服务对象 |
自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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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实施编码 |
11340302MB1901433R400203611000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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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办理形式 |
互联网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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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办理深度 |
四级(全程网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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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网上办理形式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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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到现场次数 |
0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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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定办结时限 |
1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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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承诺办结时限 |
1
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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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办理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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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办理时间 |
工作日8:0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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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所属部门 |
蚌埠市龙子湖区医疗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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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所属区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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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实施主体 |
蚌埠市龙子湖区医疗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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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实施主体性质 |
法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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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使层级 |
县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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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办件类型 |
即办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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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委托部门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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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权力来源 |
法定本级行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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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使内容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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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否属于联办件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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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否有联办机构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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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办机构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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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否有权限划分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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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划分标准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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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否属于上报件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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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下沉办理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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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通办范围 |
全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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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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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阶段性办理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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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办理时间段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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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否有特别程序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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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特别程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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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否支持预约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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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预约渠道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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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否有数量限制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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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数量限制说明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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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数量限制依据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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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否进驻大厅 |
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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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材料收取形式 |
窗口收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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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结果名称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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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结果样本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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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结果领取方式 |
窗口领取,结果快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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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办理结果领取说明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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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监督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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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咨询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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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审查标准 |
提供的材料真实、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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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年审年检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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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设定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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展开
| 材料名称 |
必要性 |
规格份数 |
材料来源 |
填报须知 |
材料下载 |
其他说明 |
|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 |
必要 |
原件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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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材料真实、有效 |
示例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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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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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向经办机构申请,并提交所需材料
2、经办人员审查材料,对于材料不全的,不予受理,并告知申请人需要补足的全部材料, 对符合条件的办理参保登记
| 环节 |
办理时限 |
办理单位 |
办理人 |
办理岗位 |
岗位职责 |
特殊程序 |
| 受理 |
0.5个工作日
|
蚌埠市龙子湖区医疗保障局 |
孙飞鸿 |
受理岗 |
受理 |
无 |
| 办结 |
0.5个工作日
|
蚌埠市龙子湖区医疗保障局 |
孙飞鸿 |
办结岗 |
办结 |
无 |
满意度:100.00% , 评分5.00分
-
2次
累计评价
-
2次
非常满意
-
0次
满意
-
0次
基本满意
-
0次
不满意
-
0次
非常不满意
| 问题 |
解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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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县行政区域内,除应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职工医保)人员以外的下列人员,可以按规定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保:
(一)具有本县户籍的城乡居民;
(二)在本县长期居住或流动就业,在原籍未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及其未成年子女;
(三)各类在校学生,包括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专科生,职业高中、中专、技校学生,中小学校的在册学生和托幼机构的在园幼儿;
(四)在本县持有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的未就业港澳台居民;
(五)随在本县工作外籍专家共同生活的配偶及未成年子女。
已在本县参加城乡居民医保的人员,不得在外地重复参加城乡居民医保;除国家政策允许的情形外,不得跨制度重复参加职工医保;因就业、入学、入伍、婚嫁、死亡等工作或生活状况变化的,要及时暂停或终止本县参保关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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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个人缴费标准为每人32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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待遇享受期为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其中新入学的学生待遇享受期延长为2021年9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