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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售、收购国家二级保护野生植物(农业类)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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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安徽政务服务网

基本要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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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条件

1.货物出售收购目的是“科学研究”、“文化交流”、“人工培育”、“出口贸易”、“国内销售”; 2.申请材料真实有效且符合法律形式。

申请.材料

材料名称 必要性 规格份数 材料来源 填报须知 材料下载 其他说明
出售、收购国家重点保护二级野生植物申请表 必要 原件1份 空白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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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流程 流程图

1.申请人备齐申请材料后,通过网络或直接到龙子湖区农业农村水利局提交申请材料,工作

人员审查申请材料,对申请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的,出具《受理通知书》;申请材料不

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网上或当场一次性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并出具补齐补正通知

书。
2.窗口报负责人审查决定。
3.办结窗口电话通知申请人到窗口领取或邮寄。
环节 办理时限 办理单位 办理人 办理岗位 岗位职责 特殊程序
受理 0.2个工作日 蚌埠市龙子湖区农业农村水利局 顾庆法 受理岗 农业农村水利局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
审查 0.5个工作日 蚌埠市龙子湖区农业农村水利局 顾庆法 审查岗 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签署审核意见,窗口根据审查结果,合格的出具审查意见;不合格的 作出不予审核通过的决定
办结 0.3个工作日 蚌埠市龙子湖区农业农村水利局 顾庆法 办结岗 通知申请人携带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到龙子湖区农业农村水利局领取许可证或邮件收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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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0552-30402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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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本事项不涉及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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