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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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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名称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
实施主体
蚌埠市龙子湖区生态环境分局
受理条件
(一)可能发生突发环境事件的污染物排放企业,包括污水、生活垃圾集中处理设施的运营企业;(二)生产、储存、运输、使用危险化学品的企业;(三)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危险废物的企业;(四)尾矿库企业,包括湿式堆存工业废渣库、电厂灰渣库企业;(五)应当纳入适用范围的企业。 核与辐射环境应急预案的备案不适用本办法。省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发布应当依法进行环境应急预案备案的企业名录。 鼓励企业制定单独的环境应急预案,或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中制定环境应急预案专章,并备案。鼓励可能造成突发环境事件的工程建设、影视拍摄和文化体育等群众性集会活动主办企业,制定单独的环境应急预案,或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中制定环境应急预案专章,并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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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电话
0552-3035769
监督电话
0552-3047286
承诺时限
1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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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日 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办理地点
预约方式
预约电话(3035769)、预约地点(龙子湖区治淮路70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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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可能发生突发环境事件的污染物排放企业,包括污水、生活垃圾集中处理设施的运营企业;(二)生产、储存、运输、使用危险化学品的企业;(三)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危险废物的企业;(四)尾矿库企业,包括湿式堆存工业废渣库、电厂灰渣库企业;(五)应当纳入适用范围的企业。 核与辐射环境应急预案的备案不适用本办法。省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发布应当依法进行环境应急预案备案的企业名录。 鼓励企业制定单独的环境应急预案,或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中制定环境应急预案专章,并备案。鼓励可能造成突发环境事件的工程建设、影视拍摄和文化体育等群众性集会活动主办企业,制定单独的环境应急预案,或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中制定环境应急预案专章,并备案。
材料名称 来源渠道 材料类型 纸质材料份数 材料形式 材料必要性 填报须知 材料填写样本 其他说明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表 申请人自备 原件 原件1份 纸质或电子 必要 合法有效 空白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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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应急预案 申请人自备 原件 原件1份 纸质或电子 必要 合法有效 示例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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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申请:线上在政务服务网或线下在服务大厅综合窗口申请。
2.受理:受理人在政务服务运行平台核验受理/线下核验受理。申请人申请材料齐全、符合受理条件的予以受理;对申请人申请的材料不符合受理条件的,不予受理并通知申请人。
3.办结: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在政务服务运行平台线上办结或线下窗口办结。
4.送达:对已办结的办件结果通知申请人领取或进行邮寄给申请人。
环节 办理时限 办理单位 办理人 办理岗位 岗位职责 特殊程序
受理 0.5个工作日 蚌埠市龙子湖区环境保护局 朱先锋 区环境监察大队 根据受理标准查看申请材料是否符合受理要求
办结 0.5个工作日 蚌埠市龙子湖区环境保护局 朱先锋 环境监察大队 准予备案,并存档
送达 0个工作日 蚌埠市龙子湖区环境保护局 朱先锋 环境监察大队 送达结果
本事项不涉及中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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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解答
什么情形下需要进行备案? 建设单位制定的环境应急预案或者修订的企业环境应急预案,应当在建设项目投入生产或者使用前,向建设项目所在地受理部门备案。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有效期是多久? 是三年。
应急预案备案适用范围是哪些企业? (一)可能发生突发环境事件的污染物排放企业,包括污水、生活垃圾集中处理设施的运营企业;(二)生产、储存、运输、使用危险化学品的企业;(三)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危险废物的企业;(四)尾矿库企业,包括湿式堆存工业废渣库、电厂灰渣库企业;(五)其他应当纳入适用范围的企业。核与辐射环境应急预案的备案不适用本办法。省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发布应当依法进行环境应急预案备案的企业名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