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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保、特困等困难群众医疗救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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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名称
低保、特困等困难群众医疗救助
实施主体
蚌埠市龙子湖区医疗保障局
受理条件
1、重点救助对象 (1)最低生活保障对象(以下简称“低保对象”); (2)特困供养人员。 2、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以下简称贫困人口); 3、一般救助对象 (1)低收入家庭的老年人、未成年人、重病患者、重度残疾人(以下简称“低收入医疗救助对象”); (2)因病致贫家庭重病患者(指因医疗费用支出超过家庭负担能力,导致家庭实际生活水平低于当地低保边缘家庭标准的患者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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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电话
0552-3073753
监督电话
0552-3076948
承诺时限
3个工作日
办理时间
工作日 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办理地点
预约方式
预约电话(30737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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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重点救助对象 (1)最低生活保障对象(以下简称“低保对象”); (2)特困供养人员。 2、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以下简称贫困人口); 3、一般救助对象 (1)低收入家庭的老年人、未成年人、重病患者、重度残疾人(以下简称“低收入医疗救助对象”); (2)因病致贫家庭重病患者(指因医疗费用支出超过家庭负担能力,导致家庭实际生活水平低于当地低保边缘家庭标准的患者本人)。
材料名称 来源渠道 材料类型 纸质材料份数 材料形式 材料必要性 填报须知 材料填写样本 其他说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户口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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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部门核发
公安部门来源渠道说明
原件 原件1份 纸质或电子 必要 网上申请上传电子件;原件用于窗口办理。 示例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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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书 申请人自备 原件 原件1份 纸质或电子 必要 网上申请上传电子件;原件用于窗口办理。 示例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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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保证 政府部门核发
民政部门来源渠道说明
原件 原件1份 纸质或电子 必要 网上申请上传电子件;原件用于窗口办理。 示例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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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以上医院的明确诊断或本年度的病史资料 申请人自备 原件 原件1份 纸质或电子 必要 网上申请上传电子件;原件用于窗口办理。 示例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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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申请:线上在政务服务网或线下在服务大厅综合窗口申请。
2.受理:受理人在政务服务运行平台核验受理/线下核验受理。申请人申请材料齐全、符合受理条件的予以受理;对申请人申请的材料不符合受理条件的,不予受理并通知申请人。
3.审查:审查人对受理的材料进行审查,符合受理条件的予以确认通过。对没有通过审查的,通知申请人并告知原因。
4.办结:对通过审查的办件在政务服务运行平台线上办结或线下窗口办结。
5.送达:对已办结的办件结果通知申请人领取或进行邮寄给申请人。
环节 办理时限 办理单位 办理人 办理岗位 岗位职责 特殊程序
受理 1个工作日 蚌埠市龙子湖区医疗保障局 孙飞鸿 受理岗 对申请人的咨询进行答复,接收审查申请资料,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不予受理的告知理由)。
审查 1个工作日 蚌埠市龙子湖区医疗保障局 孙飞鸿 审查岗 对申请人提交材料进行审核,结合相应的法律、法规提出审查意见。
办结 1个工作日 蚌埠市龙子湖区医疗保障局 孙飞鸿 办结岗 作出准予办理或不予办理的决定(依照法定方式进行,不予办理的说明理由),予以办结
送达 0个工作日 蚌埠市龙子湖区医疗保障局 孙飞鸿 送达岗 依申请人要求对办理结果进行送达
本事项不涉及中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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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解答
医疗救助的救助范围是? 特定救助范围:城乡低保对象,五保户对象,重点优抚对象,经县民政局认定的孤儿,城乡低收入家庭重病患者对象
是在居住地还是在户籍地申请? 是在户籍所在地申请。
可以申请几次? 在没有达到救助上限(一年最高救助1万元)的情况,不限次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