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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输第三类易制毒化学品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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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名称
运输第三类易制毒化学品许可
实施主体
蚌埠市公安局龙子湖分局
受理条件
需要运输第三类易制毒化学品的企业或单位(取得工商营业执照、组织登记证书或批准成立文件)或货主(个人),备案材料齐全。
申请材料 查看材料清单 办理流程 查看办理流程
咨询电话
0552-3826505
监督电话
0552-12389
承诺时限
1个工作日
办理时间
工作日 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办理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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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运输第三类易制毒化学品的企业或单位(取得工商营业执照、组织登记证书或批准成立文件)或货主(个人),备案材料齐全。
材料名称 来源渠道 材料类型 纸质材料份数 材料形式 材料必要性 填报须知 材料填写样本 其他说明
经营企业的营业执照或组织的登记证书或者成立批准文件或个人的身份证明 申请人自备 原件 原件1份 纸质或电子 必要 电子件用于线上申请,原件用于线下申请。真实、清晰、有效。 示例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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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制毒化学品购销合同 申请人自备 原件 原件1份 纸质或电子 必要 电子件用于线上申请,原件用于线下申请。真实、清晰、有效。 示例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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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 申请人自备 原件 原件1份 纸质或电子 必要 电子件用于线上申请,原件用于线下申请。真实、清晰、有效。 示例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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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申请:线上在政务服务网或线下在服务大厅综合窗口申请。
2.受理:受理人在政务服务运行平台核验受理/线下核验受理。申请人申请材料齐全、符合受理条件的予以受理;对申请人申请的材料不符合受理条件的,不予受理并通知申请人。
3.审查:审查人对受理的材料进行审查,符合受理条件的予以确认通过。对没有通过审查的,通知申请人并告知原因。
4.办结:对通过审查的办件在政务服务运行平台线上办结或线下窗口办结。
5.送达:对已办结的办件结果通知申请人领取或进行邮寄给申请人。
环节 办理时限 办理单位 办理人 办理岗位 岗位职责 特殊程序
受理 0.3个工作日 蚌埠市公安局龙子湖分局 蚌埠市公安局龙子湖分局民警 受理岗 对申请人的咨询进行答复,接受审查申请资料,对提交出面申请材料的申请人作出受理或不受理的决定。应填写《受理通知书》或《不予受理》决定书。
审查 0.5个工作日 蚌埠市公安局龙子湖分局 蚌埠市公安局龙子湖分局民警 审查岗 审查材料
办结 0.2个工作日 蚌埠市公安局龙子湖分局 蚌埠市公安局龙子湖分局民警 办结岗 对申请人的咨询进行答复,接受审查申请资料,对提交书面申请材料的申请人作出的受理或不受理的决定,应填写《受理通知书》或《不予受理决定书》。
本事项不涉及中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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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解答
第一次办理是否需要申请单位现场进行实地核查? 要视具体情况决定。
需要本人来办理吗? 可以委托他人办理。
保管易制毒化学品有没有什么要求? 专人专管,记录好出入台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