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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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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名称
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审核
实施主体
蚌埠市龙子湖区住房保障服务中心
受理条件
城镇住房保障的对象,为住房困难和收入、财产等符合保障条件的城镇家庭、个人和在城镇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具体标准及条件,由市、县(市)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实际确定,并向社会公布。
申请材料 查看材料清单 办理流程 查看办理流程
咨询电话
0552-3961050
监督电话
0552-3961288
承诺时限
2个工作日
办理时间
工作日 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办理地点
常见问题 查看常见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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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住房保障的对象,为住房困难和收入、财产等符合保障条件的城镇家庭、个人和在城镇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具体标准及条件,由市、县(市)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实际确定,并向社会公布。
材料名称 来源渠道 材料类型 纸质材料份数 材料形式 材料必要性 填报须知 材料填写样本 其他说明
当地保障性住房资格申请表 申请人自备 原件 原件2份 纸质或电子 必要 网上申请上传电子件;原件用于窗口办理。 空白表格
示例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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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口簿
该材料已关联电子证照,如果申办时提醒您已有电子证照,则该材料可以免提交已关联电子证照
政府部门核发
公安部门来源渠道说明
原件 原件1份 纸质或电子 必要 网上根据申请人实名注册的身份证号码和姓名自动带出户口本信息,窗口办理需此材料 示例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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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入证明 申请人自备 原件 原件1份 纸质或电子 必要 网上申请上传电子件;原件用于窗口办理。 示例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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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申请:线上在政务服务网或线下在服务大厅综合窗口申请。
2.受理:受理人在政务服务运行平台核验受理/线下核验受理。申请人申请材料齐全、符合受理条件的予以受理;对申请人申请的材料不符合受理条件的,不予受理并通知申请人。
3.审查:审查人对受理的材料进行审查,符合受理条件的予以确认通过。对没有通过审查的,通知申请人并告知原因。
4.办结:对通过审查的办件在政务服务运行平台线上办结或线下窗口办结。
5.送达:对已办结的办件结果通知申请人领取或进行邮寄给申请人。
环节 办理时限 办理单位 办理人 办理岗位 岗位职责 特殊程序
受理 1个工作日 蚌埠市龙子湖区住房保障服务中心 李永 受理岗 窗口受理
办结 1个工作日 蚌埠市龙子湖区住房保障服务中心 李永 办结岗 窗口办结
送达 0个工作日 蚌埠市龙子湖区住房保障服务中心 李永 送达岗 对办理结果进行送达
本事项不涉及中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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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解答
退休家庭,房屋面积50平方,能否申请承租公租房 不能
我有一个朋友的公租房退出了,我能否继续承租 不能
我承租的公租房欠费一年了,能否转租 不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