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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子湖区人社局:高效调裁劳动争议案件 构建和谐稳定劳动关系

发布时间:2023-04-17 09:32 来源:龙子湖区人社局 阅读次数: 字体:【  

龙子湖区人社局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不断提升仲裁工作质效,高效调解劳动争议纠纷,进一步规范企业劳动用工行为,有力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今年以来,审结各类劳动争议案件69件,法定时间内结案率100%,其中调解结案57件、裁决结案9件、撤回结案3件,调解成功率达82.61%。

快速审查,及时受理。在法定受理期限5个工作日基础上,进一步提速,做到普通案件3日内受理,复杂案件不超过5日受理。针对异地申请人或有特别请求的,当场审查并受理;对有邮寄送达意向的当事人,满足其需求,及时采用仲裁专递方式送达文书。

提前介入,优先调解。案件受理后,如发现劳动争议涉及单位是日常工作中有过联系的用人单位,第一时间开展沟通或约谈,快速进行调解。对事实清楚、争议不大的案件,加大对企业普法释法力度,力争调解到位,矛盾快解,部分案件在受理后的一周内就已经促成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意向。

及时裁决,适用终裁。对不能在庭审前调解的案件,按时开庭,及时作出裁决。简易案件确保在45日内结案,集体案件、疑难案件、复杂案件,经审批延长期限后,确保在60日内结案。对农民工劳动报酬案件实行快调、快审、快裁。对符合终局裁决的请求事项,坚持做到一裁终局。

规范操作,互利互赢。一方面,精心制作仲裁申请书格式等模板,方便当事人学习和规范书写。对申请仲裁维权的农民工、残疾人、贫困户等困难劳动者,积极引导其向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帮助,确保维权渠道畅通便捷;另一方面,尊重企业的合理意见,通过法律宣传、“以案释法”、出具仲裁建议书等方式,积极指导和帮助企业规范劳动用工管理,构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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