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农村集体经济合同管理,保障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合法权益,近日,龙子湖区纪委监委第一协作区对曹山街道、李楼乡的农村集体经济合同开展了专项检查。此次检查聚焦合同的规范性、合法性和完整性,旨在发现问题、督促整改,为农村集体经济的健康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一、强化组织领导,明确检查重点
此次检查行动成立了专门的工作小组,由龙子湖区监委委员、第一纪检监察室主任姚艳担任组长,明确了各成员的职责分工。在检查前,工作小组认真研究相关政策法规,结合曹山街道和李楼乡农村集体经济发展的实际情况,确定了检查的重点内容,包括合同签订程序是否合规、条款是否清晰明确、权利义务是否对等、违约责任是否明确等。
二、全面深入检查,细致梳理问题
检查过程中,工作小组采取查阅资料、实地走访、与相关人员座谈等方式,对曹山街道和李楼乡提供的农村集体经济合同进行了全面细致的检查。检查发现,当前农村集体经济合同管理存在一些较为突出的问题,主要包括:部分合同存在低价租金、超长合同期限的情况;存在发包方股份经济合作社公章和村民委员会公章混用的情况;存在合同欠缺违约责任条款的情况等等。后续将针对这些问题进行整改完善,以提升农村集体经济合同的规范性和有效性,切实维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
三、督促整改落实,提升管理水平
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龙子湖区纪委监委第一协作区向曹山街道和李楼乡下达了整改通知书,要求其建立整改台账,明确整改责任人、整改措施和整改期限,确保问题得到及时、有效的整改。同时,要求两个单位以此为契机,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加强对农村集体经济合同的管理,提高合同管理的规范化水平。工作小组将对整改情况进行跟踪复查,对整改不力的单位和个人进行严肃问责。
四、加强政策宣传,提升规范意识
龙子湖区纪委监委第一协作区结合此次检查工作,向曹山街道和李楼乡的干部群众宣传农村集体经济合同管理的相关政策法规和重要意义,提升乡村干部依法依规管理集体经济合同的意识,引导村民积极参与监督,让大家深刻认识到规范合同管理对保障农村集体经济和农民利益的重要性,营造良好的农村集体经济发展环境。
此次专项检查是龙子湖区加强农村集体经济监管的重要举措,下一步,龙子湖区纪委监委第一协作区将持续关注农村集体经济合同整改情况,适时开展“回头看”,确保问题不反弹。同时,进一步加大对农村集体经济领域的监督检查力度,不断完善监督机制,堵塞制度漏洞,为农村集体经济的持续健康发展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