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4年度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情况的报告
(2025年2月26日龙子湖区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上)
备案审查是宪法法律赋予人大常委会的一项重要职权,是保障宪法法律实施、维护国家法治统一的宪法性制度。2024年,备案审查工作机构在区人大常委会的正确领导下,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深入学习党中央关于加强备案审查工作、完善和加强备案审查制度的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按照省、市备案审查有关工作要求,不断强化备案审查能力建设,促进备案审查工作依法高效开展。2024年,共收到区人民政府规范性文件2件,区人民检察院规范性文件1件。经全面审查,我们提出纠错建议5条,均被制定机关采纳。报备审查做到及时、规范、严格。
一、工作情况
(一)报送备案情况。2024年,龙子湖区人大常委会产生规范性文件7件,并均及时向市人大常委会报送备案(详见附件中第一项)。
(二)接收备案情况。2024年,区人大常委会接收备案的规范性文件共11件,其中区人民政府2件,区人民法院0件,区人民检察院1件,区监察委员会0件,乡镇人大及主席团8件。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对所报备文件进行接收、登记、分送、存档。区人大常委会相关工委对所报备文件进行了审查(详见附件中第二、三项)。
(三)审查工作情况。根据《安徽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实行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的规定》要求,审查工作分主动审查、依申请审查和专项审查三个方面。
1.主动审查情况。经过对接收备案的规范性文件进行审查,各备案单位报送的规范性文件,总体质量较高,为我区的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制度保障。
2.依申请审查情况。未收到其他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和公民提出的审查要求、审查建议。
3.专项审查情况。未开展规范性文件专项审查。
(四)扎实开展省级规范性文件数据库建设“回头看”工作。严格按照全国、省、市人大的部署要求,全面压实各级各系统各部门责任,扎实、有序、高效推进各项工作。督促“一府一委两院”及政府部门、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做好梳理、上传工作。做好本级人大规范性文件的梳理、上传。指导乡镇、街道人大做好规范性文件的梳理、上传工作。2024年龙子湖区人大常委会对2011年以来区人大常委会产生的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进行认真梳理,共计8件,已全部上传至安徽省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数据库。
(五)参与备案审查地方性法规制定工作。积极参与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立法调研座谈会,围绕《安徽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条例(草案)》立法征询意见工作,提出针对性意见建议4条,为省人大制定备案审查条例提供参考。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虽然我区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有序开展,稳步推进,但还存在不足,工作尚有薄弱环节。
(一)认识有待提高。各文件制定机关对规范性文件的法律规定和政策要求仍需进行认真学习,以便正确把握。个别报备单位对新形势下备案审查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存在报备不及时、格式不规范等现象。
(二)机制有待健全。吸纳专家学者、人大代表等参与审查还未建立常态化工作机制。与报备机关衔接联动机制还不够完善,对报备机关的发文情况掌握得不够全面。
(三)能力有待提升。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政策性、法律性、专业性很强,现有备案审查人员力量薄弱、缺乏法律专业知识等问题,难以从专业角度对规范性文件进行审查、甄别和提出审查意见。
三、下一步工作安排
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完善和加强备案审查制度”,二十届三中全会《决定》提出“完善合宪性审查、备案审查制度”,为新形势下开展备案审查工作指明了方向,提出了更高要求。下一步,区人大常委会备案审查工作机构将在常委会的领导下,按照中央及省市人大关于做好规范性文件报备工作的要求,进一步增强备案审查工作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不断加强和改进备案审查工作。
(一)进一步强化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把备案审查工作作为一项维护国家法治统一、尊严和权威的重要政治任务,摆在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大局中认识、谋划和推动,着力提高“一府一委两院”以及区人大各工委室对备案审查工作重要和必要性的认识,努力增强对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的深入理解和准确把握,切实强化监督实效。
(二)进一步健全工作机制,落实相关制度。围绕备案审查工作目标,进一步落实原有制度规范。健全专业人才共审机制,充实专业力量,严把备案审查政治关、合法关和程序关,进一步提升工作质效;健全定期联系制度,加强与常委会各工委室、“一府一委两院”及乡镇人大的沟通协调,形成备案审查工作合力;健全完善备案审查工作报告,坚持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备案审查工作情况。
(三)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提高审查能力。加强业务培训,将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省备案审查条例》作为重要培训内容,深入把握关于备案、审查、处理、工作保障等方面规定要求,切实将条例作为备案审查工作的基本规范和具体指引,增强报备机关的责任意识和工作人员的操作能力,着力解决“不知备、不想备、不会备”等问题。
附件:2024年龙子湖区人大常委会向市人大报备和接受备案规范性文件目录
附件
2024年龙子湖区人大常委会向市人大报备和接受备案规范性文件目录
(共计18件)
一、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备规范性文件(7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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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备单位 |
规章、规范性文件名称 |
公布时间 |
备案登记时间 |
是否网上备案 |
龙子湖区人民代表大会 |
《蚌埠市龙子湖区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关于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 |
2023.12.29 |
2024.1.4 |
是 |
龙子湖区人民代表大会 |
《蚌埠市龙子湖区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关于龙子湖区202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执行情况与202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决议》 |
2023.12.29 |
2024.1.4 |
是 |
龙子湖区人民代表大会 |
《蚌埠市龙子湖区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关于龙子湖区2023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4年财政预算的决议》 |
2023.12.29 |
2024.1.4 |
是 |
龙子湖区人民代表大会 |
《蚌埠市龙子湖区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关于龙子湖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
2023.12.29 |
2024.1.4 |
是 |
龙子湖区人民代表大会 |
《蚌埠市龙子湖区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关于龙子湖区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
2023.12.29 |
2024.1.4 |
是 |
龙子湖区人民代表大会 |
《蚌埠市龙子湖区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关于龙子湖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
2023.12.29 |
2024.1.4 |
是 |
龙子湖区人大常委会 |
《龙子湖区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龙子湖区2023年区本级财政决算的决议》 |
2024.8.27 |
2024.8.27 |
否 |
二、接受“一府一委两院”规章及规范性文件(3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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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备单位 |
规章、规范性文件名称 |
公布时间 |
备案登记时间 |
是否网上备案 |
区人民政府 (2件) |
龙子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龙子湖区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
2024.7.9 |
2024.8.20 |
否 |
龙子湖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龙子湖区招商引资政策兑现实施办法》的通知 |
2024.9.24 |
2024.12.10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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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人民法院 (0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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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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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人民检察院 (1件) |
龙子湖区人民检察院关于印发《龙子湖区人民检察院案件质量评查工作规定(试行)》的通知 |
2024.7.1 |
2024.8.16 |
否 |
三、接受乡镇人大及其主席团规范性文件(8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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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备单位 |
规章、规范性文件名称 |
公布时间 |
备案登记时间 |
是否网上备案 |
李楼乡 (5件) |
《李楼乡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关于关于2023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4年财政预算的报告的决议》 |
2024.1.12 |
2024.2.20 |
否 |
《李楼乡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关于代表议案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报告的决议》 |
2024.1.12 |
2024.2.20 |
否 |
|
《李楼乡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关于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 |
2024.1.12 |
2024.2.20 |
否 |
|
《李楼乡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关于民生实事项目报告的决议》 |
2024.1.12 |
2024.2.20 |
否 |
|
《李楼乡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关于人大工作报告的决议》 |
2024.1.12 |
2024.2.20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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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淮卫镇 (3件) |
《长淮卫镇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关于2023年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 |
2024.1.6 |
2024.2.20 |
否 |
《长淮卫镇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关于2023年人大主席团工作报告的决议》 |
2024.1.6 |
2024.2.20 |
否 |
|
《长淮卫镇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关于长淮卫镇2023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4年财政预算的决议》 |
2024.1.6 |
2024.1.20 |
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