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蚌埠市龙子湖区高铁工贸园区规划(2023—2035年)环境影响评价首次公示

发布时间:2023-11-15 15:51 来源:龙子湖区高铁工贸园区 阅读次数: 字体:【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的要求,特向公众发布蚌埠市龙子湖区高铁工贸园区规划2023-2035)环境影响评价首次公示。

 

一、规划概况

1)规划范围与规模

蚌埠市龙子湖区高铁工贸园区规划总面积10.88平方公里,包含三个区块,其中区块一规划面积10.42平方公里,四至范围为:东至蚌五泗高速公路、D-3路,南到东海大道、G45路、规划路,西至中环线、李楼路、龙锦路,北至京沪铁路线、宝塔路。区块二规划面积0.37平方公里,四至范围为:东至司马庄路,南至宝塔路,西至G30路,北至望山路。区块三规划面积为0.09平方公里,四至范围为:东至龙锦路,南至G39路,西至龙山路,北至凤安路。

2)主导产业

非金属新材料、食品加工、装备制造、汽车及零配件、电气器械、电子信息、循环经济。

 

二、规划环评委托单位及联系方式

规划环评组织单位名称:蚌埠市高铁工贸园区管理委员会

联系地址:蚌埠市龙子湖区合肥工投龙子湖区中小企业产业园1号楼14

联系人 :肖主任

联系方式:0552-3033823

 

三、评价机构及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名称:安徽睿晟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赵工                      

联系电话:0551-65994180

电子邮箱:1092245762@qq.com

联系地址:安徽省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九龙路168号东湖创新中心1#5

 

四、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和内容

1)评价工作程序

接受环评工作委托-规划方案初步分析-首次信息公示-资料收集、现状调查与环境监测-数据分析整理-生态环境资源制约因素识别-环境目标和评价指标体系确立-规划分析-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估、规划方案综合论证、报告书编制-二次信息公示、公众意见调查-完成报告书送审本-报告书送审、修订。

2)评价主要内容

评价单位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等有关国家、省环保法规的要求,以环评导则为指导,结合本规划特点,充分利用已有资料,补充必要的现状监测,结合规划和情景设置,预测评价本规划对区域的生态环境、水环境、大气环境、声环境、地下水环境、土壤环境等产生的影响,对资源与环境承载力进行评估,从区域开发方案、规划布局、产业结构等合理性分析的角度提出相应的规划方案优化调整建议与环境保护减缓措施。

 

五、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为了广泛听取社会各界对该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恳请见此公示并关心总体规划的广大群众和相关人士,能按以下公众意见表的要求提出您宝贵的想法和建议。公众意见表见附件1

 

六、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通过电子邮箱或现场提交给规划环评组织单位的方式提交公众意见表。

电子邮箱地址:1092245762@qq.com

规划环评组织单位联系地址:蚌埠市龙子湖区合肥工投龙子湖区中小企业产业园1号楼14

    附件1 公众参与意见表.doc

 

蚌埠市高铁工贸园区管理委员会

202311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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