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相关规定要求,建设单位委托淮河流域水资源保护局淮河水资源保护科学研究所负责蚌埠市龙子湖区工业污水处理厂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编制工作。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第4号)的要求,现对该项目环评的有关情况进行第一次公示:
1、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蚌埠市龙子湖区工业污水处理厂项目
单位名称:蚌埠市清泽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项目选址位于蚌埠市龙子湖区,胜利东路南侧,方家沟西侧
建设内容:项目占地36亩,包含污水处理、污泥处理和臭气处理等。
2、建设单位情况
建设单位名称:蚌埠市清泽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公司地址:龙子湖区李楼乡老山路3910号龙湖科创园11号楼512室
联系人:钟工
联系电话:13955256119
电子邮箱:1271305564@qq.com
3、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情况
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淮河流域水资源保护局淮河水资源保护科学研究所
公司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庐阳区三国城路2100号
联系人:葛工
联系电话:18655268058
电子邮箱:258209305@qq.com
4、公众意见表的下载链接
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如下:
链接:https://pan.baidu.com/s/1sShQ_maz2CNZz5ywxpdnIQ
提取码:aow3
5、提交公众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下载本次公示提供的公众意见表,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其他方式向建设单位提交公众意见表。公众提交意见时,应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鼓励公众采取实名方式提交意见并提供常住地址。
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建设单位、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
2025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