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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选聘龙子湖区国有企业有关管理人员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5-10-27 11:42 来源:蚌埠市东方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阅读次数: 字体:【  

为加快推进龙子湖区国有企业市场化选人用人机制改革,深入实施“人才兴企”战略,经区委区政府同意,结合发展需要,拟公开选聘龙子湖区国有企业有关管理人员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司概况

蚌埠市东方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20085月,注册资本1亿元,为蚌埠市龙子湖区人民政府所属国有独资公司。业务涵盖产业投资、金融服务、城市运营等。

蚌埠市产发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20226月,注册资本5亿元,为蚌埠市龙子湖区人民政府所属国有独资公司。业务涵盖建筑业、制造业、服务业等。

蚌埠市启原商务服务有限公司成立于202412月,为蚌埠市产发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专门从事招商服务工作。

二、选聘岗位

1.蚌埠市东方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1名;

2.蚌埠市产发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名;

3.蚌埠市启原商务服务有限公司(蚌埠市产发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总经理1名。

选聘岗位计划等信息同时在蚌埠市龙子湖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s://www.bblzh.gov.cn/)、蚌埠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s://rsj.bengbu.gov.cn/)上统一发布。后续相关事项将在蚌埠市龙子湖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s://www.bblzh.gov.cn/)发布。

三、任职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2.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品行端正,诚实守信;

3.具有较强的企业经营管理能力和突出的工作业绩,善于把握市场经济和企业发展规律,有胜任岗位职责的领导能力;

4.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

(二)资格条件

1.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岗位任职要求详见附件;

2.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5周岁(197911月及以后出生),特别优秀者可适当放宽,但最高不超过50周岁(197411月及以后出生)。任职及工作年限计算截止日期为202511月;

3.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资格要求。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党籍、公职的;

2.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3.受到党纪政务处分且影响期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的;

4.个人征信有严重不良记录的;

5.配偶已移居国(境)外,或没有配偶但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

6.按有关规定不得任职的其他情形。

四、选聘程序

按照公开报名、资格审查、综合测评、体检、组织考察、公示、聘任等程序进行。

(一)网上报名和资格初审

1.报考人员登录蚌埠人事考试网上服务大厅(https://www.bbrsksfwdt.cn)报名。统一报名时间为202510289:00111117:00请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名。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并须使用本人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参加选聘。选聘期间,考生须提供有效通讯方式,并确保联络畅通,否则由此产生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报名时,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并签订诚信承诺书,填报相关信息,上传毕业证书电子照片、学位证书电子照片、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职(执)业证书,工作经历证明材料,现任职务任命文件和选聘岗位明细表要求提供相关案例,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真实、准确,所填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考的岗位要求一致。资格审查贯穿公开选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一个环节发现资格不符的,均取消选聘资格。

2.查询资格审查结果。报考人员报名后(指“提交审核”),于11121200前登录蚌埠人事考试网上服务大厅(https://www.bbrsksfwdt.cn)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不得改报其他岗位;尚未进行资格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在11121400前改报其他岗位。

3.岗位取消和改报。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确认审核通过人数与选聘岗位计划数的比例达到3:1方可进行选聘,未达到此比例的,取消该选聘岗位。已审核通过但选聘岗位被取消的报考人员,可于11139:00-11:00登录蚌埠人事考试网上服务大厅(https://www.bbrsksfwdt.cn)改报其它符合要求的岗位,逾期不再受理。对于改报的报考人员,于111314:00前完成资格审查。

(二)现场资格复审

现场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将在蚌埠市龙子湖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s://www.bblzh.gov.cn/)公布。资格复审依据选聘公告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和选聘人员网上报名时提供的照片与信息进行。凡与报考资格条件要求不符、不能按规定提供证件材料、或提供的材料与报名时提交的信息不符,或不在规定时间接受资格复审的,取消其参加下一环节资格。现场资格复审后,各岗位合格人数不足3名的,该岗位予以取消。

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应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学历(学位)证书、选聘岗位规定要求的相关证书、证明等原件和报名资格审查表等材料。

(三)综合测评

对确定的人选进行综合测评(测评有关事项另行通知),各岗位从中确定2名考察对象,组织考察对象体检。

(四)体检

1.体检对象统一到指定医院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应聘人员因放弃体检的或体检不合格产生空缺的,根据成绩在同一岗位内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2.体检费用由应聘者本人承担。

(五)组织考察

对考察对象进行考察,全面考察其德、能、勤、绩、廉及岗位适应度、群众公认度。根据考察情况决定拟聘人选。

(六)公示

对拟聘人选进行任前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七)聘任

公示无异议或虽有反映但不影响聘任的,由区属国有企业按有关程序办理聘任手续,签订劳动合同。

1.试用期6个月,从签订劳动合同之日起计算。经区属国有企业考核合格的,正式聘任;不合格的,解除聘任。

2.聘期3年,届满将进行考核,根据考核结果决定是否续聘。

五、退出机制

(一)退出条件

建立聘任管理人员市场化退出机制,依据聘任协议约定和区属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结果,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应解除(终止)聘任关系。

1.考核结果不达标,任期考核为基本合格或者连续两年年度考核为基本合格,且无重大客观原因的;

2.聘任期间对企业重大决策失误、重大资产损失、重大安全事故等负有重要领导责任的,或对违规经营投资造成国有资产损失负有责任的;

3.因侵吞、贪污、输送、挥霍国有资产等严重违纪违法、严重违反企业管理制度被追究相关责任的;

4.因健康原因无法正常履行工作职责的;

5.聘期未满但双方协商一致解除聘任协议的;

6.聘期届满不再续聘的;

7.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

8.公司党委(或出资人)认定不适宜继续聘任的其他情形。

(二)辞职规定

聘任管理人员因个人原因辞职的,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签订的聘任协议有关条款,提前30日书面提出辞职申请。未经批准擅自离职、给企业造成损失的,依法依规追究其相应责任。

聘任管理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提出辞职:

1.重要项目或重要任务尚未完成,且必须由本人继续完成的;

2.涉及重要机密且不满解密期限的;

3.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调查或者审计部门审计的;

4.本人负有责任的重大风险尚未化解的;

5.其他原因不能立即辞职的。

(三)退出规定

企业与聘任管理人员解除(终止)聘任关系的同时,依法解除(终止)劳动关系。

六、薪酬待遇

聘任管理人员薪酬水平原则上参考区属国有企业同级别人员,具体由区属国有企业与聘任管理人员协商确定。

七、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2.资格复审资料原件当场返还,复印件等相关资料不予退还,对应聘人员所提供的所有信息保密。

3.招考单位有权根据岗位需求变化及报名情况等因素,取消个别岗位的招考工作。

4.应聘人员要严格遵守招考纪律,不得弄虚作假,违者取消应聘资格,已录用的解除劳动关系。

5.应聘人员须保持通讯畅通,及时关注蚌埠市龙子湖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s://www.bblzh.gov.cn/,首页-人事招考-通知公告),查看相关通知公告,逾期未按要求参加选聘有关程序的,视为自动放弃。

6.本次选聘不指定任何教材、复习资料,也不举办、不委托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和培训活动。

八、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552-3040990

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552-12333

监督电话:0552-3046983

咨询监督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2:30-5:00

 

选聘职位表.xlsx

 

 

蚌埠市龙子湖区财政局(国资委)

20251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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