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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子湖区人民政府
关于发布一般湿地保护名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11-10 15:01 来源:蚌埠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龙子湖区分局 阅读次数: 字体:【  

李楼乡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直有关部门:

为切实加强湿地资源保护,维护生态平衡,推进我区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湿地保护法》有关规定,经区政府同意,确定龙子湖区锥子山石塘湿地为我区一般湿地保护名录。各单位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落实监管责任,设置保护标志,标明保护范围,加大宣传力度,共同做好我区一般湿地名录保护管理各项工作。

 

附件:1.龙子湖区锥子山石塘湿地地理位置图

2.龙子湖区锥子山石塘湿地类型分布图

 

 

 

20251110

 

 

 

附件1

龙子湖锥子山石塘湿地地理位置图

附件2

龙子湖锥子山石塘湿地类型分布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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