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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子湖区2025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认定)拟通过人员公示

发布时间:2025-12-01 15:36 来源:龙子湖区教育局 阅读次数: 字体:【  


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资格条件>等3个资格条件的通知》(皖教师〔2020〕7号)、蚌埠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5年度全市中小学、中职学校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蚌教人〔2025〕33号)和龙子湖区教育局《关于做好2025年度中小学(幼儿园)二级、三级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认定)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经龙子湖区中小学教师系列初级职称评审委员会2025年中小学、幼儿园申报初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进行评审(认定),拟通过殷莉等50位同志的初级职称评审(认定),现将拟通过人员名单予以公示(附后)。

公示时间从2025年12月1日起至12月5日止。

公示期间,若对公示对象有异议,请通过电话或书面形式向区教育局、区人社局、区纪委监委反映。

蚌埠市龙子湖区教育局:0552-3040268

蚌埠市龙子湖区人社局:0552-3040227

蚌埠市龙子湖区纪委监委:0552-3040356

(以上电话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附件:龙子湖区2025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认定)拟通过人员名单.pdf


 


蚌埠市龙子湖区教育局

2025年1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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