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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验收销号公示

发布时间:2025-12-18 11:48 来源:龙子湖区生态环境分局 阅读次数: 字体:【  

2023年第三轮省生态环保督察反馈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整体进度滞后。截至2023年6月底,蚌埠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较全省平均水平低5个百分点问题已整改完成,并通过核查验收。根据《安徽省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工作实施办法》要求,现将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公示如下:

一、整改问题

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整体进度滞后。截至2023年6月底,蚌埠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较全省平均水平低5个百分点

二、整改实施主体

各县(区)委、政府

三、重点措施

分县区整县域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

四、目标任务

达到省下达“十四五”期间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目标要求。

五、完成时限

2025年底

六、整改完成情况

我区共16个行政村,其中李楼乡15个行政村(大卢村、太平村、张巷村、曹巷村、朝阳村、红塔村、老山村、韩葛村、黄巷村、黄郢村、李楼村、山王村、汪圩村、曹巷村、贾庵村),曹山街道1个行政村(幸福村)。截至2025年底,我区累计完成7个村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任务(“十三五”期间1个、“十四五’期间6个),全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为43.75%。

如对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51218日至20261231日,共10个工作日)向市生态环境局反映。

监督电话:0552-3119358

电子邮箱:127104785@qq.com

                 20251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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