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第三轮省生态环保督察反馈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整体进度滞后。截至2023年6月底,蚌埠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较全省平均水平低5个百分点问题已整改完成,并通过核查验收。根据《安徽省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工作实施办法》要求,现将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公示如下:
一、整改问题
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整体进度滞后。截至2023年6月底,蚌埠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较全省平均水平低5个百分点。
二、整改实施主体
各县(区)委、政府
三、重点措施
分县区整县域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
四、目标任务
达到省下达“十四五”期间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目标要求。
五、完成时限
2025年底
六、整改完成情况
我区共16个行政村,其中李楼乡15个行政村(大卢村、太平村、张巷村、曹巷村、朝阳村、红塔村、老山村、韩葛村、黄巷村、黄郢村、李楼村、山王村、汪圩村、曹巷村、贾庵村),曹山街道1个行政村(幸福村)。截至2025年底,我区累计完成7个村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任务(“十三五”期间1个、“十四五’期间6个),全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为43.75%。
如对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5年12月18日至2026年12月31日,共10个工作日)向市生态环境局反映。
监督电话:0552-3119358
电子邮箱:127104785@qq.com
2025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