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规定,按照《自然资源部关于印发<土地征收成片开发的通知>》(自然资规﹝2023﹞7号)以及《安徽省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标准实施细则》(皖自然资规﹝2021﹞4号)要求,龙子湖区人民政府组织编制了《蚌埠市龙子湖区高铁工贸园东部片区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编号:BB3403-2026-3),现对方案主要内容进行公示,征求成片开发范围内农村集体组织、村名及社会公众意见。在公示期内对该方案有意见或建议请以书面形式向蚌埠市龙子湖区人民政府反馈。
公示地点:蚌埠市龙子湖区人民政府网站
公示时间:2026年2月10日至2026年2月15日
联系人和意见反馈方式:
1.邮寄地址:龙子湖区人民政府1825室
2.联系人:陈路生
3.联系电话:0552-3040100
4.公示单位:蚌埠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龙子湖区分局
附件:
1.蚌埠市龙子湖区高铁工贸园东部片区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主要内容
2.蚌埠市龙子湖区高铁工贸园东部片区位置图
3.蚌埠市龙子湖区高铁工贸园东部片区用地规划图
附件一
蚌埠市龙子湖区高铁工贸园东部片区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主要内容
一、基本情况
本片区位于本市龙子湖区东部,龙子湖区李楼乡老山村内,东至东科路,南邻老山村圩李自然村,西接丁庙路,北至东科路,总面积138.4509公顷。
二、成片开发的必要性
本片区位于龙子湖区东部,高铁京沪线西南侧,是蚌埠市总体规划中确定的重点发展拓展区,龙子湖区“东拓”与蚌凤一体化的关键节点。存在内外联通不畅、基础设施建设薄弱、公共配套不足、土地利用不合理、布局混乱等问题。本次土地征收成片开发,可破解高铁工贸园内成熟园区土地饱和难题,为硅基新材料、电子信息等主导产业扩张及长三角产业转移提供合规载体,助力产业链集聚与能级提升。统筹建设路网、市政管网等基础设施与教育、办公、商业等公共服务配套,补齐区域发展短板,提升城市综合承载能力。通过土地要输的供给,可以在统一规划和政策引导下,保障产业落地、改善民生福祉、增强区域竞争力的战略支撑,对龙子湖区乃至蚌埠市高质量发展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意义。
三、成片开发规划符合性
本成片开发方案符合中共蚌埠市委关于制定蚌埠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的建议、《蚌埠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不占用永久基本农田,不占用生态保护红线。
四、成片开发的公益性用地比例
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范围内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以及其他公益性用地比例满足不低于40%的要求。
附件二

附件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