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空气质量提升攻坚行动专项督察反馈第八项群众投诉龙子湖区老山新村南门建筑垃圾破碎点污染环境相关
问题验收销号公示
2025年空气质量提升攻坚行动专项督察反馈第八项“群众投诉龙子湖区老山新村南门建筑垃圾破碎点污染环境”问题已整改完成,并通过核查验收。根据《蚌埠市贯彻落实空气质量提升攻坚行动专项督察报告整改方案》要求,现将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公示如下:
一、整改问题
群众信访投诉龙子湖区老山新村南门建筑垃圾破碎点污染环境,蚌埠市城市管理部门不仅未按照整改方案要求督促清理该点位露天堆放的建筑垃圾,还将中央生态环保督察组指出的高新区中粮大道与柳工大道交叉口建筑垃圾转移至此,大量建筑垃圾至督察时仍未消纳处理,建筑垃圾问题整改治标不治本。
二、整改实施主体
龙子湖区区委、区政府
三、整改措施
(一)加快老山新村南门建筑垃圾破碎点内存量建筑垃圾的清运处置,2025年底前完成清理工作,取缔老山新村南门建筑垃圾破碎点,拆除生产设备,恢复场地原状。
(二)健全建筑垃圾长效监管机制,加强拆迁工地、建筑工地等易产生建筑垃圾场所的源头管控,坚决查处擅自倾倒、堆放建筑垃圾违法行为,杜绝建筑垃圾随意露天堆放,确保全市建筑垃圾规范处置。
四、整改目标
老山新村南门建筑垃圾破碎点取缔完成,建筑垃圾规范处置。
五、完成情况
(一)龙子湖区委、区政府协调辖区各职能部门,已于2025年年底前,将老山新村南门建筑垃圾破碎点内存量建筑垃圾清运至老厂区进行处置,厂区内破碎设备已拆除、厂区已恢复原状。2026年5月28日,经蚌埠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龙子湖区分局核实,该厂区(临时用地)土地所有人已同意对该场地进行接收,部门系统已完成土地销号。
(二)我区推行建筑垃圾长效监管机制。一是成立了建筑垃圾管理专班,制定并形成协调和调度机制;二是建筑垃圾专班加强对辖区的日常巡查,抓好源头管控工作。对未经核准擅自处置、随意倾倒、堆放建筑垃圾的违法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并将典型案件公示,有效形成震慑作用。 2025年至今我区依法依规查处建筑垃圾类案件26起,处罚金额166750元;三是2025年依托省卫星遥感监测及市级监管平台,实现了对非法倾倒建筑垃圾行为的精准防控,全年已累计处置销号卫星图斑41处,规范处置各类建筑垃圾161160.33吨,有效提升了辖区环境。
如对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6年7月14日至2026年7月27日,共10个工作日)向龙子湖区城市管理局反映。
监督电话:0552-7138900
皖公网安备 3403000200058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