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验收销号公示

发布时间:2026-10-12 14:40 来源:龙子湖区生态环境分局 阅读次数:次 字体:【大 中 小】

2023年第三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督察发现,蚌埠市在工业窑炉整治、机动车污染防治、重点行业监管等大气污染防治基础性工作上仍有短板,一些大气环境问题解决不到位。”问题我区已整改完毕,现将整改情况汇报如下:

一、整改问题

督察发现,蚌埠市在工业窑炉整治、机动车污染防治、重点行业监管等大气污染防治基础性工作上仍有短板,一些大气环境问题解决不到位。

二、整改措施

(一)统筹产业结构调整和污染治理工作,全面加强工业窑炉等企业整治工作,提升污染治理效率。

(二)加强机动车污染防治,加快推进绿色交通体系建设,有序淘汰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的营运柴油车。

(三)加强建筑业、涉挥发性有机物企业等重点行业大气环境监管,持续提升治理成效。

三、整改完成情况

(一)龙子湖区共有涉工业炉窑企业7家,已全部完成清洁能源替代(使用能源为天然气或电力),在产企业均能够保证稳定达标排放。同时,按照市生态环境局要求,我区已将4家企业纳入蚌埠市美丽蓝天建设项目子项目玻璃行业深度治理项目通过提升装备水平、升级污染防治设施技术、提高企业管理水平、强化无组织排放治理、改善物料运输方式,建设运输监管体系,提标改造使得玻璃行业氮氧化物排放浓度下降至100mg/m3以下。预计2027年12月份完成玻璃行业深度治理项目。

(二)龙子湖区综合运用资料审查、现场核查、抽检复核等手段,聚焦机构资质、设备管理、操作规范、数据管控等核心环节,对蚌埠市大东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实施全方位、穿透式监督检查,压紧压实检测机构主体责任,坚决杜绝违规检测和虚假检测行为;对安徽华通环保再生资源利用有限公司,安徽汇通新型建材有限公司等企业进行重型柴油车排查整治。重点针对企业所属或在厂区内作业的重型柴油车,开展OBD(车载诊断系统)功能完备性检查及尿素催化系统运行效能核查,督促企业严格落实车辆环保达标主体责任,确保尾气处理系统正常运行,从源头削减污染物排放;对照省交通运输厅印发的2025年1-9月全省老旧营运柴油货车淘汰工作通报,蚌埠市国三营运柴油货车存量已清零,该项淘汰整治任务全面完成。

(三)龙子湖区已建立建筑工地常态化巡巡查机制,并建立全区建筑工地清单,定期对建筑工地开展巡查。针对巡查发现问题及时进行交办整改,其中2026年上半年共计向全区建筑工地下达整改通知16份,行政处罚决定书0份。

龙子湖区生态环境分局督促企业及时更换活性炭,督促企业淘汰低效失效污染防治设施(督促全区企业淘汰低效失效污染防治设施14家),2家完成源头不可替代论证。同时,严厉打击全区涉气不正常运行污染防治设施、超标排污等环境违法行为,2026年上半年共计办理涉气行政处罚案件1起。

2026年上半年,我区PM2.5平均浓度40.3μg/m3,较上年同比下降5.2%;优良天数比例63.5%,较上年同比提高3.8%,空气质量总体保持平稳向好的态势。

如对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6年10月12日至2026年10月23日,共10个工作日)向市生态环境局反映。

监督电话:0552-3125051

电子邮箱:ahbbwkk@163.com

 2026年10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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