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蚌埠市龙子湖区高新电子产业园1#2#厂房临时过渡电源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3-05-17 15:59 来源:东方投资公司 阅读次数: 字体:【  

招标公告

一、招标项目名称及内容

1.项目名称:蚌埠市龙子湖区高新电子产业园1#2#厂房临时过渡电源项目

项目编号:DFGC2023036

招标人:蚌埠市东方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蚌埠市东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性质:工程类

项目地点:安徽省蚌埠市龙子湖区

实施时间:20235

项目内容、用途及规模:本工程为蚌埠市龙子湖区高新电子产业园1#2#厂房过渡电源工程,本工程新建2座专变配电室的电气及相关土建部分。具体详见设计图纸、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

项目范围:管沟土方的挖填、弃运,电缆保护管、电缆敷设等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2.工程预算:213778.27元(控制价)

3.资金来源:国有资金

4.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具有与招标项目相应的履约能力(有效的施工能力,在营业执照范围体现)。

2.企业资质:投标人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同时具备五级(含)以上承装、承修、承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企业业绩:无。

注意事项:投标人须在近三年内(开标前三年)没有发生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和重大及以上安全生产事故,没有工程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认定的相同类别工程的违法分包和工程转包挂靠行为。

3.项目经理资质: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持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考核合格证B证(不接受临时建造师)。

项目经理业绩:无。

其他人员要求:施工员1人,安全员1人

4.信誉要求:(1)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①被列入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②因拖欠农民工工资被列入“黑名单”;③存在重大税收违法行为;上述情形,以“信用中国”网站(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准。④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gsxt.gov.cn)查询为准;⑤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名单且被限制投标的,以中国政府采购网站(ccgp.gov.cn)查询为准;(2)被各级行业监管部门给予行政处罚限制投标的(以行政处罚决定书为准),在限制期内不得参与该行业项目的投标;被依法设立的各级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管理部门限制投标的,在限制期内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三、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请于2023年517日至2023年524日期间进行网上报名,招标文件费采取网上转账方式,报名费必须由企业对公账户转出,备注项目编号。投标人必须确保银行转账记录的真实性,由于提供错误或者虚假的转账凭证,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2.报名费转入:①账户名称:蚌埠市东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②账号:225009228901000002

              ③开户行:徽商银行蚌埠东淮支行

3.报名费缴纳后,依据报名确认函(附件一)文件模板,将加盖企业公章及法人签字(或盖章)的报名函扫描件发送至代理公司工作邮箱(548492960@qq.com)。代理公司在收到企业报名确认函后,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以电子邮件模式发送至投标人。

4.招标文件(含电子版工程量清单及图纸)每套售价人民币伍佰元整(¥500.00元),售后不退。

5.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蚌埠市龙子湖区人民政府网 公布。

四、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2023年524日上午9:00

2.开标地点:蚌埠市东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蚌埠市龙子湖区人民政府西北附属楼四楼)。

3.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递交地点同开标时间地点。

五、投标报名截止时间:2023年523日中午12:00

六、其他事项说明

1.投标人发送报名确认函8小时内未收到招标文件,请电话联系代理机构。

2、有关费用如需开具发票,投标人需按照开票申请书模板(附件二),制作并提交开票申请书(加盖公章的电子扫描件)。开票申请内容包含:项目名称、公司的开票信息、相关费用的电子转账凭证及接收电子发票的邮箱地址。并将开票申请书发送至代理公司工作邮箱(548492960@qq.com)。

七、联系方法

1.招标人:蚌埠市东方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址:安徽省蚌埠市龙子湖区东海大道1599号

联系人:陈工    话:3041020

2.招标代理机构:蚌埠市东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址:安徽省蚌埠市龙子湖区东海大道1599号

联系人:徐工    话:0552-3040994    13955293319

八、监督电话

财政部门:0552-3062002    上级主管部门:0552-3046997

九、免责声明

本栏目所发布的信息,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合法性,均由信息发布者自行负责。本网站对其内容概不负责,亦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报名确认函.docx
开票申请.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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